貪官首獲死刑 習近平「殺雞駭猴」?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3月29日訊】山西呂梁原副市長張中生28日一審以受賄罪被判死刑,成為中共十八大以來首個被判死刑的貪官。有法學專家指,如果終審維持原判,張中生「人頭落地」,那就意味著習近平在釋放一個信號,當局未來對貪腐的懲治力度不會放寬。

有「呂梁教父」之稱的山西呂梁前副市長張中生受賄、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3月28日一審被判死刑,量刑引發社會關注。

英媒BBC引述北京漢鼎律師事務所的律師張慶方的話說,這個判決「超出預料」。如果案件維持原判,張中生被送上刑場,那就意味著中央對貪污賄賂犯罪傳達明確的信號,「一種政治宣示,意在表明中央對腐敗的懲治力度不會放寬。」

另外,有網民認為該案「大快人心」的同時,也引發一些疑問,很多涉貪案件數額上億,都沒判死刑,為什麼該案這麼判?

判案法院回應,根據2015年刑法,貪腐案量刑不再單純「計贓論罰」,而是以「數額+情節」為量刑標準,張中生案有「特別嚴重情節」,所以被判死刑。

山西呂梁被稱作特困地區,去年,中共官媒新華社對習近平在呂梁地區視察的報導中,形容那裡「山大溝深,土地貧瘠,生存環境惡劣」。

66歲的山西人張中生在呂梁當了9年副市長,他的涉案金額10.4億人民幣。不少網友震驚,在呂梁那麼窮的地方,「他居然能貪這麼多」,「呂梁的錢都到他家了」。而法院的通報也很說明問題,認為他「嚴重影響了當地經濟健康發展」。

此前,內蒙古自治區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廳長趙黎平就被判處死刑,成為十八大以來,首個被執行死刑的「大老虎」。但趙黎平是因受賄、故意殺人等數罪並罰,被判死刑。而張中生則是因受賄罪被判死刑的第一人。

有評論認為,該案在中共兩會後宣判,不排除習近平「殺雞駭猴」,以嚴刑震懾中共貪腐官員。另外,在張中生被判死刑的同一天,安邦集團董事長吳小暉涉嫌集資詐騙、職務侵佔案也在上海一中院開庭審理。

起訴書顯示,吳小暉被指控集資詐騙罪金額高達652.48億元人民幣。當局將對吳小暉做出何種程度的判罰,有待關注。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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