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副局長強姦妻妹 案發7年獲罪但免罰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8年01月06日訊】湖南一名副局長涉強姦妻妹,案件審理歷時7年,期間還爆出行賄、再審等諸多波折。近日,湖南高院作出終審裁定,這名副局長獲罪但免罰。

據陸媒報導,案件發生於2010年8月18日,湖南永州市雙牌縣安監局原副局長陳生平的女兒考上大學,他的妻妹羅某帶著10歲的兒子特地從廣東趕回,以示祝賀。當晚,羅某和兒子便住在陳生平位於冷水灘區的住宅中。

當晚11時許,陳生平與朋友喝完酒後回到住所,見羅某帶著小孩睡在床上,便上前將羅某強行抱至主臥室床上,欲強行與之發生性關係。因羅某強烈反抗,陳生平未能得逞。

8月20日,羅某返回廣東後將自己險被強姦的事告訴姐姐,姐姐要她報案。彼時,陳生平與妻子發生離婚糾紛已長達2年。8月24日,羅某和姐姐到永州派出所報案。9月14日,陳生平被抓並刑拘。

據裁定顯示,陳生平生於1967年3月,湖南寧遠人,大專文化,此前系永州市雙牌縣安監局副局長。2016年11月,縣政府發布任免決定,陳生平被免職。

據報導,此案自案發至結案,歷時長達7年,期間還生出行賄、再審等諸多波折,審理多達6次。

報導稱,在行賄方面,陳生平妻子帶著妹妹羅某報案時,曾送給辦案的派出所中隊長劉某2000元,希望盡快立案。4天後,警方以涉嫌強姦罪立案偵查。

陳生平被抓後,他的弟弟又給劉某送了1萬元及20張月餅票。隨後,陳生平沒有被批捕,只是被監視居住。

案發後,陳生平與羅某達成和解協議,羅某獲賠精神損失費2萬元,並出具書面請求司法機關對陳生平免予處罰。半年後,2011年3月,警方以陳生平犯罪情節輕微、危害不大為由撤案。

2012年8月,陳生平案件再次被重新立案偵查,9月陳被刑拘。但在2013年4月25日,湖南省芙蓉司法鑑定中心給出鑑定:陳生平目前診斷為精神分裂症,作案時有限定刑事責任能力。

2013年5月30日,法院一審判決,認定陳生平犯強姦罪,因患精神分裂症免予刑事處罰。陳不服,上訴。兩個月後,案件被發回重審。2014年6月27日,法院宣告:陳生平無罪。

對此,冷水灘區檢察院又提出抗訴。2014年10月10日,永州中院認定陳生平犯強姦罪,免予刑事處罰。陳不服,再次提出申訴,最終湖南高院於2017年11月14日作出終審裁定:維持永州中院判決,即陳生平有罪但免罰。

對於此案件審理過程的離奇波折,有網友稱,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為何判罪等7年,因為該人行賄成功,腐敗戰勝了法律。

還有網友質疑,精神病鑑定也很可能是行賄弄出來的。大陸根本就沒有所謂的司法公正,都以權力大小或錢財多少而定。

(記者羅婷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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