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四宗罪湖南「救火書記」受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2月05日訊】12月5日,曾被稱為「救火書記」、「換字書記」的衡陽市委原書記李億龍,涉受賄、貪污、濫用職權、巨額財產來源不明一案,在湖南婁底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據陸媒報導,李億龍案經湖南省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婁底市檢察院依法提起公訴。

檢方指控,李億龍涉嫌貪腐犯罪從1998年到2016年,長達18年時間,其「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夥同他人騙取、侵吞公共財物,數額巨大;濫用職權致使公共財産遭受重大損失,情節特別嚴重;被告人李億龍的財産、支出明顯超過合法收入,差額特別巨大,應以受賄罪、貪污罪、濫用職權罪、 巨額財産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開資料顯示,李億龍曾任湖南瀏陽市委書記、懷化市委書記、衡陽市委書記,其中在懷化擔任「一把手」5年(2008年-2013年)。

2013年發生轟動中國的「衡陽賄選案」後,時任懷化市委書記的李億龍被調任衡陽,一度被媒體解讀「救火隊長」。 然而,任衡陽市委書記僅3年,李億龍的命運急轉而下。

據報導,去年4月1日,衡陽召開領導幹部大會。李億龍與衡陽新任市委書記周農進行了交接,李改任湖南省委農村工作領導小組副組長。完成交接後,李從衡陽乘坐高鐵回長沙,在高鐵出站口被湖南省紀委人員帶走。

一週後的4月8日下午,湖南省紀委發布消息:李億龍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同年9月7日,李被立案偵查,9月23日被逮捕,11月23日,湖南省紀委通報稱: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李億龍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李億龍被「雙開」。

中紀委網站通報,李億龍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退贓等方式對抗審查;貪圖享樂,在生活上搞特殊化,長期使用公款僱用專職保姆為其提供生活服務;獨斷專行,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或其特定關係人收受財物;收受禮金,用公款支付個人費用;與多名女性發生不正當性關係,搞權色、錢色交易。濫用職權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

今年3月,湖南省紀委通報,2016年以來在執紀審查中,發現的6起省管幹部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案例,其中披露了李億龍「違規收受禮金、享樂奢靡」等問題。

通報顯示,2006年至2016年,李億龍違規收受禮金共計人民幣153.79萬元、美元5.9萬元、歐元3000元;用公款報銷其私人費用及生活開銷等,多次超標準乘坐交通工具,違規占用總面積374平方米的兩套公用住房,並長期占用衡陽某酒店一間豪華套間。

事實上,自2015年開始,李億龍的多名親信,包括湖南懷化市原副市長李自成、懷化市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原董事長王小明等已陸續被查。

早前有消息指,李億龍被查或與他在懷化任職期間的城建工程問題有關。

據悉,李億龍在衡陽任職期間,創刊於1949年10月16日的衡陽市委機關報《衡陽日報》,沿用了數十年的報頭,在不到一個禮拜的時間裏,三次「變臉」。 李被稱「換字書記」。

李億龍還曾以擅長「造城」聞名。在懷化任職期間,李億龍提出城市「一年一個樣,三年大變樣」的口號。

此外,李億龍任職衡陽時,力推衡陽市「兩岸新區」項目,投入資金預計達500億元,是衡陽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範圍最廣、投資最多的項目建設,堪稱「史上最大造城計劃」。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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