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李明哲被判五年 台灣各界齊聲援

【新唐人2017年11月30日訊】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中共以「顛覆國家政權罪」判處五年有期徒刑,李明哲表示不上訴。但是台灣朝野各界都無法接受這個判決,認為這與民主及人權的普世價值完全背離,對未來兩岸交流恐怕會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台灣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被中共指控「顛覆國家政權罪」,遭判刑五年、剝奪政治權利兩年。

11月28號,湖南嶽陽法庭對案件再度召開審理。法院審判的畫面中,李明哲遭法警押解到庭,法院判處李明哲5年刑期,並褫奪政治權利2年,被監控下的李明哲,選擇服從判決。

消息傳回台灣,也掀起了台灣各界對此的議論。台灣總統府發出聲明表示,傳播民主理念無罪,強調這樣的判決我國無法接受,呼籲北京當局盡早放人。

台灣陸委會也表示,台灣各界無法接受這種判決結果,這與民主及人權等普世價值完全背離,勢必對兩岸交流帶來嚴重負面影響。

台灣政治大學國際關係中心第三研究所研究員丁樹範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李明哲案突顯兩岸的基本理念與價值差異,這種司法判決的目的是要警告台灣的社會運動人士。

台灣開南大學公共事務管理學系副教授張執中也認為,從台灣的價值觀而言,完全無法接受這種屬於言論自由範圍的事情居然會被判刑。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曾建元認為,中共不應該對一般的老百姓,給予這麼嚴厲的處罰。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曾建元:「這個判決我們可以看得出來,其實這個會對兩岸的民間的交流,我認為會產生很大的一種負面影響,因為它讓所有的台灣人,會變成說,他只要是具有中華民國公民這樣的身份,他只要效忠中華民國,他可能都會違反了這個共產黨所定義的。」

曾建元認為,中共對顛覆的解釋,擴大是一個國家去檢查任何一個人的思想,這和民主國家對所謂叛亂的意義,差距是相當大。

臺灣大學國家發展研究所法學博士曾建元:「如果是按照李明哲被指控的罪刑,那以這樣寬鬆的一種認定,那我想台灣幾乎每個人都有可能是李明哲,哪怕是台灣主張要跟中國大陸統一的。就算哪怕是統一,也是支持中華民國統一大陸,這不是更明顯、更明確的去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政權。這個可能比主張台獨的,它對中國共產黨政權的挑戰還更加直接,那這樣來講,所有台灣人都有可能成為李明哲。」

紐約大學訪問學者騰彪,同時也是大陸維權律師,他認為,李明哲是第一個被按照顛覆國家政權罪判刑的台灣人,也是中共在境外NGO管理法生效之後,第一個被判刑的海外NGO工作者。

紐約大學訪問學者騰彪:「就是中共要通過這個李明哲案,來向台灣施壓,表明它強硬的立場,因為中共它對台灣獨立的聲音,一直是沒有什麼好的辦法,就是用李明哲案重判,來警告台灣獨派的力量,同時也是想要告訴世界,台灣也是中國的一部份,它有這個用意。」

騰彪表示,所謂「顛覆國家政權罪」,其實就是一個政治性的罪名。

紐約大學訪問學者騰彪:「過去按照這個罪名的判刑,那也都是行使言論自由,行使這個集會的權利,或者是批評共產黨,批評政府,就給安上這個罪名。無論是李明哲還是其它按照顛覆國家政權罪,或者是煽動國家政權罪的這些人,都沒有任何違法犯罪行為,這完全是政治考慮。」

李明哲的妻子李淨瑜重申,她不承認中共法院判決,堅持丈夫無罪。未來在國際上營救李明哲的工作不會停止。

採訪/陳漢 編輯/黃億美 後製/ 李沛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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