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紹政:獨裁政治中憲法為何物?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1月23日訊】宣稱實行民主而事實上行獨裁政治的國家,沒有把憲法看成是約束公權力、規範公權力行使和保護公民權利的一種工具。相反,卻把憲法看成是裝點門面、或者是統治者統治被統治者的工具。

在這樣的國家會出現一些荒唐的憲法條文。比如在憲法文本中規定老百姓必須接受某一個政黨來領導,來執政,必須以某一種思想來作為指導思想。如果憲法是國民同意的,他們絕對不會作繭自縛,自己把自己限制起來。既然執政黨是老百姓的僕人,主人為什麼傻到放棄自己選擇僕人的權利,不管這個僕人能力、品行如何、是否忠於職守,是否為自己辦事都只能選擇這個僕人。而且還要用憲法把自己捆起來,必須承認只能要這個僕人來領導。

不僅如此,老百姓作為主人,還要通過憲法把某一種思想作為指導思想。某一種思想作為指導思想是憲法的法定權利。要是老百姓不接受指導思想的指導,老百姓就違憲了,於是統治者就可以以憲法的名義管制你的思想,糾正你的違憲行為了。可是仔細一想,規定指導思想的做法卻違反了言論自由等公民憲法權利的條文。國民肯定知道,不同的個人、人群有不同的思想、觀點是很自然的現象。他們絕對不會同意在憲法中規定某一種思想的指導地位來貶低貶其它的思想。如果憲法條文中都出現這樣的衝突,那麼說明憲法不是一個經過充分醞釀、充分討論和國民通過法定程序認可而訂立的根本大法。

因此,踐踏憲法便是家常便飯。公民的一句批評執政黨領袖、執政黨或者政府的話就可以成為殺頭、坐牢或流放的理由。政見不和也可以成為反黨集團、反革命集團的證據和依據。在濫捕濫殺者眼中憲法算個啥?在這種情況下,統治者荒謬的踐踏憲法的行為還有誰能夠糾正?在他們眼中老子就是憲法。不服,來反對我呀。膽敢反對我的就是反革命,要不要命?真有不要命的好漢,那我們就不客氣了,迫害、殺戮就開始了。

作者提供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陳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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