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革揭密:反對給「中央首長」陪舞 南京女演員被殺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6年12月09日訊】在中共前黨魁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期間,許多無辜的人蒙冤受難,甚至被處以極刑。南京女演員李香芝,就是這樣一個典型。她當時主張「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因此招來殺身之禍。

多家媒體此前在網上披露了李香芝蒙冤遇害的內幕。

李香芝,生於1930年,山東陽信人,1947年17歲時參軍入伍,1950年加入中共組織,1952年作為23軍文工團成員,隨軍入朝,參加「抗美援朝。1955年回國,到北京中央歌舞團聲樂訓練班學習音樂。1958年秋,李香芝隨在空軍當飛行員的丈夫姚秀琪調到杭州,先後任杭州話劇團演員、副團長,南京歌舞團副團長,江蘇省歌舞團合唱隊副隊長。

據了解李香芝的人說,她從不阿諛奉承、吹牛拍馬,從不見風使舵。李香芝曾跟友人說過:「1958年經濟失調,毛主席有沒有責任?不能把什麼過錯都推在劉少奇身上啊!」「彭德懷給毛主席寫了意見書,怎麼能說是反毛主席呀?」「毛主席為什麼把自己的老婆捧得這麼高?」

1966年,中共前黨魁毛澤東發動「文化大革命」。當時的李香芝也曾響應毛的號召起來造反,被推選為江蘇省歌舞團紅色造反隊的勤務組成員。

當時,要造反就要寫大字報,揭發所謂的修正主義路線在省歌舞團的表現。李香芝想來想去沒別的可揭發,只是覺得歌舞團挑選女演員為首長陪舞是一種很不好的現象,就與一些人商量,聯合寫出了一份大字報:批判江蘇歌舞團長期以來不務正業,大搞交際舞,光做衣服就花了6萬元,買西洋樂器花了10萬元,還在江蘇飯店舉辦訓練班,舞會上的音樂也是靡靡之音,一跳就是大半夜,第二天的煉功也搞不成,簡直把歌舞團的女同志當成了舞女。

她還寫了一份意見書,準備寄到北京,要求「中央首長」帶頭不要找演員去陪舞。考慮到這樣弄不好會被打成右派,最後她把這份已寫成的意見書燒了。

1967年1月26日,南京的造反派響應毛的號召,奪取了江蘇省和南京市的黨政大權。李香芝心灰意冷,又生了肝病,就退出了造反派組織。

1968年,江蘇省成立革命委員會(簡稱「革委會」)以後,各機關團體都辦起了非法拘留人的「牛棚」。當時正生病住院的李香芝,被「革委會」從醫院裡揪出來,關押到南京農學院專設的牛棚。

在經過半年多的關押批鬥後,李香芝剛從牛棚被釋放出來沒多久,從1970年8月又成為「一打三反」運動的重點審查對像被關了起來。在反對省歌舞團大跳交誼舞的問題上,審查小分隊死死抓住不放,逼迫李香芝反複寫了十多份交代材料。之後,李香芝被誣為「惡毒攻擊無產階級司令部」,打成「現行反革命分子」逮捕入獄。

據知情者在網上發文稱,性格剛烈的李香芝在被迫害時曾經態度很強硬。「揪李香芝戰鬥隊」指控她態度惡劣,她卻罵戰鬥隊是反革命,甚至拒絕學習毛語錄。當迫害者要她站在毛像前請罪時,她死也不干,昂首挺立,兩手往口袋裡一插,傲氣不可一世。

但最終她還是被逼瘋了。在大寒天裡,她脫得隻剩內衣,在囚室通宵跳舞,無緣無故地大哭大笑。他們說李香芝裝瘋賣傻。

1971年4月18日,在精神失常的情況下,李香芝曾寫了一位女演員在陪舞以後發生的事,稱:「到鐵醫以後,操縱我的人污辱我。過了一天,他要我原諒他。到鐵醫樓下時,又來搞我,說這是毛主席。我真的感到是毛主席的樣子。我也支配不了自己。我聽毛主席對我講:小香,咱們是為黨工作,受污辱也沒有關係的。並說這確實是工作需要。」不料,這些在精神失常的狀態下寫的東西,竟成為她被處以極刑的鐵證。

1971年9月2日,李香芝未經任何審判程序,便被倉促拉到江蘇省京劇團禮堂參加公判大會,綁赴刑場,執行槍決。

就這樣,一個風華正茂的舞蹈演員在文革期間慘遭殺害。

李香芝被冤殺後,她的丈夫、資深的空軍飛行員,時任南京空軍作戰處作戰參謀的姚秀琪,因受牽連,被下放到南京微分電機廠當工人。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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