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KTV包廂殺警案 4疑點大逆轉 死刑定讞改判無罪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10月26日訊】鄭性澤2002年被指控犯下台中KTV包廂殺警案,原本判死刑定讞,2016年台中高分院檢察署檢察官查出4個疑點,裁定鄭案暫停執行,成為檢方為定讞死刑犯提再審首例。今(26)日,台中高分院改判無罪,但仍須限制住居。鄭性澤表示,法院改判我無罪,這個無罪我等了十五年;並向死者的兒子說:「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中央社報導,鄭性澤2002年1月5日與男子羅武雄等人,到台中豐原十三姨KTV飲酒,羅武雄因細故與KTV女子發生爭執,羅憤而拿出槍枝對天花板與酒瓶開槍,警方獲報到場。

4項疑點大逆轉

蘇憲丕一進到包廂喝令「警察來了,不要動」,雙方發生槍戰,羅武雄遭蘇憲丕開槍擊斃,鄭性澤被指控待蘇憲丕倒地,他再補開兩槍致死,11年前因殺警案被判死刑定讞。

台灣高等法院台中分院檢察署主任檢察官吳萃芳受訪表示,原審認定蘇男身上中3槍、5個傷口,但實際上右手肘還有2個槍傷,經證人供述事發當時羅武雄正對蘇男,依彈道比對分析,應是羅武雄死前開槍射擊蘇警。

此外,原審認定蘇警開兩槍擊斃羅武雄,第1槍命中心臟、第2槍中腹部,羅應無力再對蘇警開槍,因此認定鄭性澤待蘇警倒地後再補兩槍開槍殺警。但新的鑑定以三角函數的餘弦定理計算,研判羅的腹部才是第1槍中彈、胸部是第2槍,中彈後不一定當場斃命,無法排除羅才是擊斃蘇警的真凶。

2016年5月,台中高分院認為有「連續射擊,而非二階段槍擊」「中槍順序不符」「彈殼掉落位置有誤」「火藥殘渣隨機分布」等4項疑點,裁定就鄭性澤案停止刑罰執行、釋放,裁定由合議庭再審。成為檢方為定讞死刑犯提再審首例。

今年8月台中高分院召開辯論庭時,鄭性澤出庭供稱,他沒有持槍殺警,判他死刑無法接受,被指控的都是他沒有做的事。台中高分院今天撤銷原判決,改判鄭性澤無罪。

這個無罪我等了十五年

魚麗人文主題書店臉書今天分享鄭性澤親筆公開信,還附上英文與中文版本,以下是公開信的全文。

今天法院撤銷了錯誤的判決,改判我無罪,這個無罪我等了十五年。

今天在這裡我有些話要向蘇憲丕的兒子說:

在這十五年中,我背負著殺警凶手的罪名,死刑確定被關在台中看守所等死,我每天都要在很驚恐的氣氛裡度日,家人也都提心吊膽的有要收屍的心理壓力,我和家人都不好過。

在這十五年來,我腦海中始終有一段畫面,那就是當年我被警察帶到殯儀館,逼跪在你父親靈位前時,你正站在父親靈位前祭拜,你被腳鐐聲、逼跪聲驚動,轉過頭看向我的畫面。

我和你對望了一眼,我們沒有交談,也不允許交談,你的眼神告訴我:「你是壞人。」但當時我無法告訴你,我不是,我知道你很痛苦,但是我真的不是,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真的!!

今天法院還我清白,讓我有機會在十五年後的今天,清楚的跟你說:「我不是殺死你爸爸的人。」

我很慶幸自己在十五年後的今天能夠告訴你,如果在2006年我被執行死刑了,這句話我永遠沒有機會說了。

你我立場雖然不同,但一樣經歷和遭遇了人世間的痛苦,分離的、仇恨的、傷痛的、破碎的,你我兩家都是受害人。

這些是我想要向你說,它放在我心中已經十五年。今天以前,我是一個沒有明天的人,從這一刻起,我要重新開始我的人生。

在這裡,我祝福你!祝福你的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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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程以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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