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王岐山講話或涉監察委 新職呼之欲出

10月9日召開的中共中紀委第八次全會後,由於備受外界關注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的講話並未公開,以及全會出現了不同以往的程序,即會議審議並通過了中紀委向十九大的工作報告,同意將報告提請七中全會審議,外界對於王岐山的去留依舊無法得出確切結論。

隨後,台灣中央社援引北京政治觀察人士的說法,稱王岐山可能卸任中央政治局常委和中紀委書記,但出任新成立的國家監察委負責人,擁有比只負責中共黨內紀律的中紀委書記更大的權力。

根據王岐山今年1月在中紀委七次全會上的報告,2018年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上,將審議三件與國家監察委有關的大事:國家監察法草案;關於設立國家監察委員會的法律文件;國家監察委主任等國家監察委組成人員。

王岐山在報告中明確了籌備國家監察委的「路線圖」,即在明年三月之前,中紀委將配合全國人大,完成監察體制改革的法律法規準備工作,國家監察法草案將在這13個月間,完成一審、二審,明年三月提交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三審;與此同時,還要敲定國家監察委的「三定」方案,檢察機關相關部門的轉隸方案也將基本到位。

同時,王岐山在報告中還明確了國家監察委與國家監察法的定位:國家監察委員會就是國家反腐敗機構。「監察委員會作為監督執法機關,履行監督、調查、處置職責,賦予談話、詢問、留置等調查權限」。

顯然,與中紀委相比,即將成立的國家監察委,不僅是監督機關,也是執法機關,其權限在此前新聞發布會上監察部副部長肖培的發言中更為詳細,包括談話、訊問、詢問、查詢、凍結、調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驗檢查、鑑定、留置等,共計12項。有些已涉及司法權限。

基於在七次全會上的報告,著重涉及了監察委,筆者推斷王岐山迄今沒有公開的八次全會上的講話,亦談及了監察委在三省的試行情況、監察委的籌備情況、監察法草案乃至新的監察委的人員組成情況等。

筆者曾分析過10月7日中紀委監察網站刊載的一篇《變革:革故鼎新,守正出新》的文章,指出文章暗示北京高層將在中共十九大尋求某種變化,因為變化之後才能通達、持久。對於文章所言的「變革之道是:諸如度量衡、禮法、徽號等事項,應當順時而變;而親近親屬、敬重尊長等人倫道德規範,不可隨意改變」,筆者當時的解讀是代表國家最高權力的首腦的稱號以及相應的禮儀或許會發生改變,但從王岐山的報告中的潛台詞看,筆者倒覺得還有另外一種解讀。

這種解讀就是「度量衡、禮法、徽號」的更改應落實在王岐山頭上。度量衡,是傳統上對計量長度、容量、重量單位的統稱,但其在先秦時期是最早的權力象徵。西周時期,「市」由各級官吏嚴格管理,他們手中掌握的度量衡器,不僅是唯一的標準,而且也是一種權力的象徵。開市之後,有質人執鞭度「巡而考之,犯禁者舉而罰之」。

查閱中紀委以往的若干篇文章,其多次提到「度量衡」,意即標準和尺子。如果監察委成立,那麼標準和尺度也將發生變化,禮法亦隨之而變。至於「徽號」,雖然中國古代尊崇皇帝、皇后的稱號為「尊號」或「徽號」,但現代亦可理解為「稱號」。現為中紀委書記的王岐山,如果出任國家監察委主任或委員長,其頭銜或者說稱號自然發生改變。因此,中共十九大的巨大變化最大的可能是落實在監察委和王岐山身上。

不過,對於王岐山會卸任中央政治局常委之職,筆者倒有些懷疑。因為既然有說法稱監察委要與人大、政府、監察機關和司法機關並列,各司其職,其監督整個黨內,包括中共高官,那麼王岐山就沒有理由卸任政治局常委。

此外,可以佐證中紀委向監察委轉變、但反腐會繼續深入的還有最近中紀委網站的兩篇文章,一個是10月8日的《堅持中深化 深化中堅持》,文章稱「堅持與深化,離不開體制和制度創新」,「一個集中統一、權威高效的國家監察體系正在逐漸成形,將實現黨內監督與國家監督、黨的紀律檢查與國家監察有機統一,逐步構築起『不能腐』的制度體系」。

另一個是自2014年8月開辦的「學思踐悟」欄目的最後一篇文章《關鍵在組織創新 最終靠班子隊伍》,其中引用唐朝詩人孟浩然的詩句「人事有代謝,往來成古今」,這是否就在暗示人間世事在不停的變換。

10月11日,大陸有官方背景的公眾號「俠客島」發文稱《意味深長 十八屆中紀委的一個專欄停了》,即談到這個欄目和這篇文章,並在文章最後稱「未來的大概率,還是『力度不減、節奏不變』」。只是在不改變中共體制的前提下,中共的反腐和監察委能走多遠呢?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李明心)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