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直:血腥的「笑話」

話說今年9月8日在中國江蘇的南京市秦淮區法院,有位近80歲姓于名惠玉的老人被非法庭審。說是在法庭上「語出驚人」,帶來另一場浩劫。說了什麼話?「請共產黨員迴避」。

僅此一句,有分教:說此語非80歲老人所能說得出。籍此,南京市國保成立專案組,制定了一系列跟進措施,監聽、監視、跟蹤……於2017年9月19日收網,抓了一群人。看來,這群人若法庭再「語出驚人」,將成立更多、更大專案隊;再「語出驚人」將成立專案局……

不懂。

立案的規矩是「語出」?法庭之上不能「語出」?捂嘴判案?語出不能「驚人」?膽子恁小?80歲老人說句話怕成那樣?耄耋老人,「威武」之下,借個膽子在法庭之上,諒她也不敢提著自己的腦袋、再借個腦袋來說話,是不?就葫蘆官判胡亂案,也不敢煞有介事為一句話抓一批人,是不?

這樣找來的「證據」法律上稱作什麼?草民不識法律,但知道這叫舉證倒置,叫程序違法,叫枉法構陷,叫目無法紀,叫執法犯法。請司法當局責成當地官員即日糾正。

2017-9-26

附1:南京市八旬于惠玉非法庭審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道)南京市年近80歲的善良老太太于惠玉,2017年9月8日在秦淮區法院被非法庭審。面對律師關於證人證言的質問,公訴人啞口無言,審判長劉娟宣布:「休庭,以後再審。」

9月8日劉娟宣布庭審開始後,問:「于惠玉你還有要迴避的話要說嗎?」于惠玉老人鎮定自若的說:「有!凡是中共黨員的都要迴避。」劉娟疑惑不解地問:「為什麼?」

于惠玉老人說:「我是修煉法輪功的,是信神信佛的有神論者。中共黨員是無神論者。兩者是對立的。有神論者審判無神論者肯定會有偏見,這不公平,也不公正。不符合公平,公正的法律原則。必須有第三方來主持公道。」

話音一落,整個大廳鴉雀無聲。法官們隨後就你看看她,她瞧瞧你。最後,還是劉娟先緩過神來,說:「這個問題我做不了主,要報院長審批。」之後,她又繼續說:「這個問題我們擱下來暫時不說,現在按程序繼續走下去。」

接下來,公訴人念起訴書,當念到證人證言時,律師質問公訴人道:「證人呢?」公訴人說:「證人不在場。」「證言是誰寫的?」這時的公訴人已言不由衷了,說:「這有他的親筆簽字。」律師說:「這麼說證言是你們寫的了?名字是不是他的親筆簽字不是由你說的,要有公證處的公證書作證明。」

面對律師言詞犀利的質問,公訴人啞口無言。假的就是假的,哪經得起這樣追問?審判席上有些混亂,觀眾也有騷動。

按程序走肯定很難走不下去了,劉娟無可奈何的宣布:「休庭,以後再審。」

當天旁聽席上稀稀落落的坐了十幾個男人女人,兩個人是于惠玉老人認識的,那是她原工廠保衛科的人,以前也曾到過她家裡了解過情況,比如,問還煉不煉法輪功啦?還到哪裡去啊?幹些什麼事呀等諸如此類的話。逢到此時,于惠玉老人就跟她們講法輪功真相。她們也不拒絕,但有沒有聽進去就不得而知了。據說,她們是被邀請來旁聽的。

南京法輪功學員于惠玉,現年近八十歲, 是中國航空工業集團南京宏光空降裝備公司(原南京513 廠)退休職工,於二零一七年三月八日被秦淮區止馬營派出所七、八個警察綁架,隨即被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到法輪功的期刊、傳單、書籤和過期的神韻封面盒(因愛惜不捨得丟棄)等。後因于惠玉老人身體不合格,沒能送入看守所迫害,當夜十二點多鐘回到家。三月十日她又被劫持到秦淮區設在秦虹小區的洗腦班(黑監獄)強制洗腦,三月十三日回家。

五月十六日,南京市公安局秦淮區分局向南京市秦淮區檢察院移送了對于惠玉構陷的所謂「起訴書」,起訴的理由十分荒唐:只因于惠玉送人一個存有法輪功內容的U盤和法輪功的期刊、傳單、書籤和神韻封面盒等。即使按邪黨的現行法律規定:只有槍枝、毒品、國家機密文件才算非法收藏。于惠玉的收藏只不過是合法公民個人喜好的正當收藏品。而且警察嚴重違反司法程序:先定罪,後收集、編造所謂「證據」,玩弄法律於股掌之中。

六月二十三日一早,于惠玉家被兩警察監控。之後范警察又用警車將于惠玉劫持到秦淮區法院,由秦淮區法院徐姓法官非法審訊後,給了于惠玉一份秦淮區檢察院的所謂「起訴書」,起訴日期為2017年6月20日。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王馨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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