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命司機曾被MTA開除 何以再駕大巴 暴露行業監管漏洞

【新唐人2017年09月20日訊】法拉盛致命車禍發生以後,引起社區高度關注。紐約州眾議員金兌錫,也根據案件資料,提出相關質疑,打算推出法案,對旅遊大巴行業,加強監管。

9月18日早上,法拉盛中心區發生奪命車禍,造成三人死亡,16人受傷。監控錄像顯示,白色旅遊大巴從北方大道衝下緬街,撞上一輛北行的Q20號巴士,巴士被撞到掉頭,旅遊大巴隨後繼續失控衝進緬街大廈(Main Street Tower)的兩家店舖,整個過程怵目驚心。

肇事的白色旅遊大巴隸屬於「大利公司」(DAHLIA GROUP INC),司機Raymond Mong,曾經是紐約大都會捷運署(MTA)的司機,2015年4月10日,他在康州紐黑文市因酒駕,造成車禍,肇事逃逸,被警察逮捕,被判入獄6個月,緩刑18個月,在2015年被MTA公司開除。

紐約州眾議員金兌錫:「根據紐約州車管局交通條例第17A條,以他的紀錄,他不該再有資格在紐約駕駛巴士。」

金兌錫(Ron Kim)由此提出疑問,為什麼按照法律不能繼續在紐約開巴士的Raymond Mong,還能繼續在「大利公司」(DAHLIA GROUP INC)上班,最終以慘劇收場。

紐約州眾議員金兌錫:「現在的問題在於,大利公司是誰向車管局遞交了什麼文件,如果違反任何條款的話,他們將面臨遞交虛假文件的重罪指控。」

「大利公司」(DAHLIA GROUP INC),可謂前科累累,該公司去年曾發生翻車,造成30人受傷的重大車禍。最近兩年的35次檢查中,六名司機有高達七項的違規行為。金兌錫目前已經聯繫紐約州檢察總長,要求對「大利公司」進行嚴查。

此外,金兌錫打算推出法案,授權社區,對大巴是否可以進入,擁有決定權。

紐約州眾議員金兌錫:「給社區委員會和社區機構授權,給他們權力決定是否允許大巴進入社區,以事故紀錄和擁擠程度作為依據,我們知道,這些大巴每天都在社區和MTA公車搶道路。」

週二下午,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發佈了初步調查信息,證實旅遊大巴肇事司機,當時車速高達每小時54~62英里,嚴重超速。

新唐人電視陳曉天、韓瑞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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