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 律師:中共最高法新規含歧視性條款

【新唐人2017年09月17日訊】中共最高法院,最近以所謂的保護和規範當事人依法行使訴權為由,推出了行政訴權司法新解釋。不過,律師指出該文件存在著歧視性問題,更不利於民間挑戰官方。請看報導。

9月14號,中共最高法院推出了《保障公民依法行使行政訴權》的意見稿 ,中共官媒也大面積宣傳,聲稱能「切實保障公民訴權,依法規制濫訴」。

不過,相關法規卻有明顯限制公民上訴的內容。

如新規的第15條明確規定,對於所謂涉及危害國家安全、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國家宗教政策等的訴訟,不予立案。

第16條還特別針對公民要求政府信息公開作出限制,說請求行政機關製作、搜集政府信息,或對已有政府信息進行匯總、分析、加工等,不予立案。

北京律師董正偉表示,過去法院常常會以案情複雜、需要審查為由,長時間不給公民立案,也不出具任何憑據。這在現實中大量存在,對此也沒有監督措施。

董正偉說,如今最高法的新規,其中一些條款可能會被行政機關濫用,反而不利於保障公民的訴訟權,特別是那些挑戰公權力的訴訟。

北京律師董正偉:「表面上我們看這個意見是保障公民訴權的,但是我們看到它這個副作用,後邊的幾種不立案情形,可能會被大量的濫用。如果說公民不滿意,你去訴訟他不立案。是不是?」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則認為,最高法的新解釋在源頭上有問題。他指出,中共打著依法治國的幌子,製造了政治性的歧視規定,讓那些被他們認作為刁民的公民們,失去了法律保障。

美國華府人權律師葉寧:「按照這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這個原則的話,你哪裡可以歸出、列出一些例外來?什麼樣的呢是不准立案?不准立案的話,你就是拒絕給予申請人平等的正當法律程序的權利。」

葉寧表示,中共這樣的法,是流氓無產階級專政的法,是極權主義的做法,還是「老子有槍老子怕誰」的一種表態和宣告。其實,這也是中共赤裸裸撕破依法治國的假面具,從根本上否定「依法治國」的表現。

在這份《保障公民依法行使行政訴權》意見稿出台後的第二天,「709案」被抓律師的家屬王峭嶺、李文足,第18次到中共最高司法機關投诉,可还是连最高檢的门都进不去。

而自2015年起,中國大陸的法輪功學員也掀起了一波「訴江大潮」,至今已有超過20萬人,實名控告中共前黨魁江澤民違法迫害法輪功,截至今年4月,在全球也有30個國家及地區、超過223萬人參與刑事舉報江澤民的連署行動。可是,中共至今對此沒有任何表態。

葉寧對《新唐人》說,在撰寫《獨立宣言》以前,美國開國國父之一的傑弗遜(Thomas Jefferson),就在維吉尼亞通過了宗教寬容、宗教容忍的法律。美國的開國先父們雖然都是非常虔誠的基督教徒,但他們並沒有局限在基督教的範圍內去建立美國的制度。他們的賢明和包容是讓美國偉大的原因。

葉寧:「你想一個民族,如果連最起碼的宗教寬容、宗教容忍都做不到的話,它這個民族怎麼可能現代化?這種東西是最最最最基本的東西、是最打基礎的東西。一個國家如果連這點精神都不去倡導的話,搞的是這種對宗教的歧視、對信仰的打壓,搞的這麼一種倒行逆施的行為的話,一個國家、一個民族怎麼可能會出現長治久安的局面?」

葉寧表示,中共的馬列子孫們,就會搞「叢林法則」那一套東西,與西方接軌接了半天,最後還是與現代文明格格不入。他們只有到了倒楣的時候、到了被「雙規」、被判刑的時候,才會想起法律。就像劉少奇被打倒時才想起用憲法保障他的權利。所以中共體制內的這些人,其實也都是這種叢林法則的犧牲品。

採訪/易如 編輯/宋風 後製/李智遠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