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當眾猥褻女童男子被刑拘 受害人為養妹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15日訊】在南京高鐵站內猥褻女童的涉事男子,被網友爆料後,已經於8月15日被刑事拘留,警方並對其父母進行調查,發現受害女童是涉事男子父母的養女,沒有血緣關係。

南京南站警方通報了調查結果,18歲的涉事男子段某,河南滑縣人。事發當天與他們一起同行的兩名成年人是段某的父母,女童是他們的養女,與段某是兄妹關係,但沒有血緣關係。

猥褻事件曝光後,段某的父母一度狡辯,稱受害女童是他們的親生女兒。目前河南滑縣民政部門已就收養關係等問題進行調查核實。

有大陸律師表示,從母親披露的情況來看,段某的父母並不具備收養的資格。律師指出,大陸的相關法律明確規定,收養人必須是沒有子女。

但律師也表示有例外的情況不受這個規定限制,華僑收養三代以內同輩旁系血親的子女;收養孤兒、殘疾兒童或者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棄嬰和兒童。

律師強調指出,段某的父母眼見他猥褻養女,並沒有任何阻止,警方應該調查養女在被收養期間,是不是受到過虐待等等。

律師表示,即使是親兄妹之間發生這樣的事情,也可定性為猥褻,要承擔法律責任。根據相關法律,猥褻兒童應該從重處罰,「在公眾場所當眾」猥褻兒童將處以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上週六(8月12日),有網友爆料稱,在江蘇南京的高鐵站內,有一名年輕男子非禮女童,並上傳了現場照片。照片顯示,這名男青年把手當眾伸入女童的衣服內摸胸,網友稱時間持續了大約5分鐘才停手,但他們身邊年長的一對男女對其獸行沒有任何反應。

這一事件引起社會的廣泛關注,網友紛紛譴責涉事男子。有媒體引述消息人士的爆料,指出涉事男子是南京某學校的在讀學生,那名受害女童不足14歲。

網友紛紛支持對涉事男子重判,「必須嚴判」、「這種人渣應該重判,看了就叫人噁心。」「支持嚴懲嚴懲嚴懲」,「這樣人渣判個十年都沒問題」。「能大庭廣眾之下猥褻未成年人,想想平時會不會更肆無忌憚!」

也有網友表示涉事男子的父母也要承擔法律責任,「五年太少了,還要判這對夫妻包庇罪十年」,「最噁心的是坐旁邊那對父母,恐怕不只是多年來的縱容,一定還有令人不齒引導教唆,骯髒的一家。」「如果是買賣的兒童,還應該追究其父母責任。」

(記者李若愚報導/責任編輯:明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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