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死死不了 神秘場所曝光 曾查辦王珉等大案

【新唐人北京時間2017年08月09日訊】在中國大陸,有一種法定羈押方式之外的特殊審前羈押方式,叫做「指定居所監視居住」,而那些專門用於「監視居住」的地方,在人們心中一直是隱秘而充滿威脅感的場所。日前,有中共官媒罕見披露了這種特殊場所內部結構的一些細節。

近年來,大批落馬被查的中共官員大多數都經歷過,被強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審查階段,人們對這些用於秘密拘押嫌犯的特殊場所,大多抱有好奇心,但中共官方對此卻一直諱莫如深。

今年8月8日,《河南日報》旗下的新媒體「金水河觀瀾」罕見發文,披露了河南檢察機關查辦職務犯罪大案要案時,經常用作「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場所——「河南省檢察院教育培訓基地」,其內部機構的部分細節。

據稱,使用上述秘密拘押場所,河南檢察機關曾查辦了司法部政治部原主任盧恩光、三門峽市委原書記趙海燕等案件,起訴了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濟南市原市長楊魯豫案件,公訴了天津市政協原副主席、公安局原局長武長順、國務院台辦原副主任龔清概等貪官的案件。

那麼這個常常用於辦理職務犯罪「大案、要案」的秘密拘押場所,究竟是什麼樣子的呢?


中共官媒披露的河南省檢察機關用於對嫌犯實施「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場所內部照片。(網絡圖片)

據披露,「河南省檢察院教育培訓基地」位於新鄭市龍湖鎮,從外觀上看,該基地和普通的居民小區差不多,但其內部構造卻十分特殊,而其最特殊的地方,就是為了防止被秘密拘押的人自殺而採取了一系列特殊的措施。

首先,從走廊到房間的牆壁都包裹著一層摸上去軟軟的藍色厚纖維,這種牆體「軟包」不僅是用來防範嫌犯防撞,而且還有隔音功能。也就是說,如果嫌犯在裡邊嚎叫,外邊也很難聽得到。

嫌疑人居住的卧室內除了床和一個半封閉的衛生間外,通常還有一張桌子,用於放置一些基本的生活用品,主要包括:一把一捏就變形的硅膠材質的牙刷,一隻筆桿和筆芯都具有柔軟彈性的藍色簽字筆,一個特製的飯勺,勺柄部分是一個塑料圓球。

該報導引述河南省檢察院反貪局綜合指導處副處長王建波的話介紹說:上述嫌犯所使用的生活用品都是「專供」的,目的就是防止嫌疑人在情緒激動時自殺或攻擊他人。比如,飯勺的勺柄帶個圓球,就是為了防止嫌犯吞咽飯勺自盡的。

嫌疑人居住的房間和附近的樓道多處都安裝了高清攝像頭,基地的監控室內大屏幕上24小時顯示著每個房間的實時畫面。

此前,《華西都市報》也曾披露過四川省檢察院,設立於資陽某鎮的指定居所監視居住點的內部房舍情況。其中介紹「全方位軟包」的時候,透露過一個細節:不僅審訊室的牆壁、詢問用的桌椅、板凳都「軟體包邊」,嫌犯居住室內就連廁所的水龍頭開關,都是經過了軟包處理的,目的就是防止嫌犯在被審查期間輕生。


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嫌犯使用的生活用品都是特製的,所以細節都是為了防止嫌犯自殺。(網絡圖片)

很多人簡單地把「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理解為軟禁,以為相對於拘留逮捕,監視居住所受到的人身限制的程度會低一些。但從上述已曝光的其場所內部構造來看,被強制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人在審查期間的日子並不好過,否則也無需當局如此大費周章地搞這麼多預防嫌犯自殺的設施了。

據公開的資訊,中共體制下的監視居住,實際上分為在嫌疑人住處執行和指定居所執行兩種。

紐約大學法學院訪問學者滕彪曾在接受海外媒體採訪時指出: 「『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實質是在法定羈押場所之外的審前羈押。而且,因為不受看守所規則的束縛,實踐中,指定居所的監視居住常常是比逮捕更為嚴厲的羈押措施,即使被施以酷刑也難以取證。」

據滕彪的介紹,中共規定的監視居住的時限是6個月,這就意味著當局可以不受任何約束地對被監視居住者施行長達6個月的秘密羈押,在此期間,嫌犯無法會見律師和家人。

(記者黎明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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