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遼寧省委書記王珉 收賄被判無期徒刑

【新唐人2017年08月04日訊】曾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前遼寧省委書記王珉,因涉嫌貪腐收賄遭到調查起訴。週五,法院正式宣佈,對王珉判處無期徒刑。

週五,河南洛陽中級法院針對王珉的三項罪名宣判。

王珉因為「受賄罪」被判處無期徒刑;「貪污罪」則判處四年徒刑;「玩忽職守」罪名則判處七年徒刑。三罪並罰,執行無期徒刑,而王珉的所有財產也全數沒收。

王珉涉嫌在2004年到2016年期間,收受他人賄賂超過1億4600萬人民幣。

根據大紀元時報披露,王珉落網後,為了自保,曾向中紀委提供了大量關於前重慶市委書記孫政才的貪腐內幕材料。

此外,王珉曾經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受到江澤民與曾慶紅的重用;中共「十八大」後,他並曾經和習近平在廢除勞教的問題上進行對抗。

據不完全統計,王珉在江蘇、吉林、遼寧三省任職期間,至少有166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新唐人記者唐浩綜合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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