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雄被判無罪 斥港府政治檢控

【新唐人2017年08月01日訊】香港社民連梁國雄被指擔任立法會議員期間,收受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25萬元捐款,未有向立法會申報。星期一區域法院裁定他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名不成立。梁批評政府政治檢控,強調民選議員是受市民支持及信任。

多位現任及前任立法會議員到灣仔區域法院聲援梁國雄,法院經考慮所有證據後,認為梁國雄的行為引起一定嫌疑,但找不到證據顯示收取壹傳媒集團黎智英的25萬元捐款,沒用於社民連。在疑點利益歸於被告下,裁定梁國雄罪名不成立。

梁國雄步出法院感謝前來支持的朋友及同事。

香港社民連梁國雄:「這是對我最大的信任,他們來這裡表達了一件事,就是我們民主派不是像共產黨所說,是受到他人操縱的政治力量,我們是受到香港人投票,確認了我們是代表大多數香港人的。」

他表示,自己在8月20日,還有一單藐視立法會罪,批評港府政治檢控。

梁國雄:「我之前任職議員的立法會有三十宗類似案件,三十次漏報。梁君彥主席競選完主席後,當上立法會主席才知道原來自己漏報,包括國籍及其公司。公道自在人心,為何一個人不停被政府控告。」

梁國雄表示不會申請訟費。律政司暫時未有回應是否上訴。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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