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縱火保姆涉6起借貸案 欠債數十萬

【新唐人2017年06月28日訊】浙江杭州豪宅縱火案嫌疑人、該戶保姆莫某晶已被警方刑事拘留。6月27日,東莞市第二法院證實,莫某晶至少以被告身份涉及6起民間借貸糾紛,涉訴本金總額35.5萬元。

22日莫某晶在浙江杭州上城區一幢豪宅縱火,導致一位母親和3個孩子喪命。案發後,莫某晶供稱,自己用打火機點燃客廳內物品縱火。隨後,莫某晶被警方帶走。

6月27日,東莞市第二法院給陸媒發來的「關於莫某晶有關案件情況的回覆」顯示,莫某晶至少以被告身份涉及6起民間借貸糾紛,涉訴本金總額35.5萬元。

莫在該院有四起待執行案,其中三起剛收案,一起執行案件立案時間在2016年10月,另三起均在2017年6月,暫未採取執行措施。在這四起被執行人包括莫某晶的民間借貸糾紛案。

最早的一起,因莫某晶名下沒有財產也找不到人,無法採取司法拘留等強制措施,已於去年凍結莫某晶在老家東莞市長安鎮廈邊社區每年約10000元的分紅,並在官網發布執行通知公告。

另三起暫未採取措施的執行案,分別是申請執行人王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民間借貸糾紛案、申請執行人蔡某某與被執行人莫某晶、麥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涉案本金分別為5.5萬、5萬、6萬元,一審開庭時莫某晶均缺席,一審判決書均已生效。

此外,今年3月17日的廣州天河區法院公告稱,該院受理的原告胡某某訴被告莫某晶、麥某某民間借貸糾紛案已審結,現向莫某晶公告送達(2016)粵0106民初9317號民事判決書:被告莫某晶於10日內,向原告胡某某償還借款3萬元及其利息。

另外,中國裁判文書網上一起民間借貸糾紛一審民事判決書顯示,2015年8月28日,廣東東莞市第二法院一審判決:被告麥某某應於本判決生效之日起3日內,向原告黃某某償還借款5萬元及利息。

6月24日,莫某晶曾經的閨蜜小麥(化名)對媒體說,莫某晶此前沈迷於賭博,還曾在朋友圈晒跟隨該僱主開豪車、坐私人飛機的圖片。案發後,這名前僱主嚇的大哭。

對方告訴小麥,自己看見新聞中報導杭州那家人曾借給莫10萬元,「就在兩個月前,她找我借10萬元,我沒有借給她。」小麥表示,去年莫某晶在那位前僱主家打工,對方家中雇了兩個保姆,莫偷了另一位保姆6,500元。

小麥稱,莫某晶貪慾極重,「從僱主家的茅臺酒,到僱主家價值20萬的項鏈,她都偷過。」另外,小麥還透露,莫某晶在老家有一個10歲的兒子。

6月22日凌晨5時許,浙江杭州鯤鵬路藍色錢江一間價值約2千萬元人民幣的豪宅起火,直到6時48分許,現場火災才被扑滅。當時受困家中的5人中,除保姆莫某晶從逃生外,屋主母子4人均因搶救無效死亡。

當天,警方調查明確這起火災為放火案,通過保姆專用電梯逃生的莫某晶有重大作案嫌疑。莫某晶供稱,自己用打火機點燃客廳內物品縱火,同時還承認曾偷竊女主人名表及小孩手鐲,女主人還曾借10萬元錢給其買房。

(記者李文馨報導/責任編輯:寶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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