辱母殺人案 于歡改判5年 網民再度反彈

【新唐人2017年06月23日訊】震驚輿論的山東聊城「辱母殺人案」有了新進展。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山東省高級法院23日作出二審宣判,將因護母刺死黑社會催債人的于歡由無期徒刑改判為有期徒刑5年。消息傳出,再度引發網民反彈,認為此判決依然不公。

6月23日,山東省高級法院對于歡案作出二審宣判,認定于歡行為屬於防衛過當,犯故意傷害罪,判處其有期徒刑5年。

于歡的媽媽、山東聊城女企業家蘇銀霞因曾向地產公司老闆借款135萬元,在支付本息184萬和一套價值70萬的房產後,仍無法還清欠款。

去年4月14日,在11名催債人,對蘇銀霞長達一小時辱駡、抽耳光、鞋子捂嘴凌辱之後,催債人之一的杜志浩,脫下褲子,當著蘇銀霞兒子于歡的面,用極端手段污辱蘇銀霞。

然而,前來的警員並沒有阻止這場羞辱。情急之中,22歲的于歡摸出一把水果刀亂刺,致4人受傷。被刺中的杜志浩自行駕車就醫,卻因失血過多休剋死亡。

事發後,山東省聊城中院認為,雖然當時于歡人身自由受限,也遭到侮辱,但對方沒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出警的情況下,不存在防衛的緊迫性。

根據判決書,警察接到報警後進入接待室後說:「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隨即離開。

今年2月17日,山東聊城中院一審以故意傷人罪,判于歡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這一判決結果,一度在大陸網路掀起輿論狂潮,網民紛紛抨擊警方不作為、隨意敷衍塞責。

在強大的輿論壓力下,3月26日,最高檢宣布介入,調查于歡是否屬於正當防衛,以及警察是否瀆職。

網民不滿判決

對於最新判決,網民紛紛發表看法。

「(判)5個月我覺得都多!」

「應該無罪釋放!」

「輿論不關注,就無期徒刑;引起輿論強烈關注了,就判五年。足可見,中國的法律就像牛皮筋,可長可短,可松可緊,翻手為雲覆手為雨。當然,于歡案與政治無關,不敏感,所以輿論的關注可以起到一定作用。如果是政治犯,官府是不會因為輿論壓力改變迫害的。」

「幾名在美中國留學生在網吧毆打一流浪漢,此人奮起反抗刺死其中一人,當地法院判其正當防衛無罪釋放。而可憐的于歡從故意殺人判無期,經過千辛萬苦後才改判防衛過當授五年罪,怪只怪他生錯了地方!」

輿論認為,于歡之所以殺人,完全是因為追債人對其母超過底線的猥瑣侮辱,和警察的不作為。不僅追債一方的禽獸行為嚴重違法,而且警察的瀆職和法院的重判背後,被懷疑有官黑勾結的影子。法院對于歡判處如此重刑,也讓中國傳統美德的「孝道」面臨巨大挑戰。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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