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家陸企起訴郭文貴 紐約律所開記者會解釋案情

【新唐人2017年06月15日訊】6月13日,紐約董克文律師事務所在法拉盛舉行記者會,就中國大陸9家企業狀告身在紐約的中國富商郭文貴及其公司一案進行說明。董克文律師表示,此案難度在於,中國法院的判決能否在美國執行。

香港《東方日報》6月12日報導,受北京城建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9家公司的委託,董克文律師於6月9日向紐約州高等法院提交訴狀,起訴郭文貴、郭實際控制的盤古公司、政泉控股及郭在紐約州成立的Genever Holdings LLC公司和成立於特拉華州的Golden Spring(New York)LTD公司。

報導稱,起訴書共有38頁,當中列舉了17項指控,主要的控告是非法轉移資產,非法不當獲利。總求償金額人民幣2.7億元,摺合美金4千萬美元,加上原告要求被告賠1千萬美元,總金額共5千萬美元。

同時,原告還要求法院頒發禁止令,禁止被告轉移目前個人名下的財產。

報導指,郭文貴利用其控制盤古、政泉公司與中國大陸多家從事建築施工裝修的公司企業訂立多個規模重大的建築項目合同。但工程完工後,郭控制的兩家公司卻拒絕支付施工裝修費用,拖欠北京城建五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江蘇建工集團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等9間公司多達3.6億元人民幣。

據悉,9間公司中,已有部分企業在大陸法院獲判勝訴,要求上述兩家由郭控制的公司進行賠償,但因郭文貴已將資產掏空並轉移出境,導致債權人取得法院判決,卻仍然無法獲得應得的償付。

6月13日,《大紀元》報導,紐約董克文律師事務所專就此案舉行記者會。記者會在法拉盛喜來登飯店舉行。

董克文律師在記者會上表示,依照紐約州法律,債務人帶有欺詐性地轉移財產使得債權人得不到追償的行為是違反法律的。一旦被認定有此行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庭撤銷此轉移財產的行為。把被轉移的財產追回,付給債權人。

本案原告的起訴狀主要以此為依據,要求法庭宣判郭從其控制的兩家公司所轉移至個人的財產的行為無效,郭所轉移的財產依然可以用作償還債權人的財產。

董克文表示,本案提出新挑戰,雖然紐約州民事訴訟法第53章規定,國外法庭判決可以在紐約州執行,但是否中國法庭的判決也可以執行,可能是第一次在美國的法庭以實例來驗證。

他說,如果本案勝訴,將有劃時代的意義——「美國將不再是中國貪官和詐騙犯躲藏的天堂」。

董克文說,盤古公司和政泉控股在北京已沒有資產,在紐約州也可能沒有資產,故需要證明這兩家公司的實際控制人郭文貴已將兩公司的資產掏空,並轉移出境。如果原告方能夠提供相關證據,這個案子會變得容易。

對於如何取證,董克文說,他會要求郭文貴出示購買紐約的房產的錢是從哪裡來的,他也會對此進行調查,「發傳票到美國的銀行,調查郭文貴所有的銀行帳號」。

董克文並否認自己代理此案背後有政治因素。

(記者雲濤綜合報導/責任編輯:凱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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