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紀委內鬼獲「特殊待遇」 被曝關在軍事監獄看守所

【新唐人2017年06月10日訊】中紀委副局級內鬼孟會青受賄案的判決文書,近日,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據稱,孟會青獲「特殊待遇」,關押軍事監獄看守所。

孟會青曾在中紀委工作超過25年。判決書顯示:孟會青於2002年至2015年期間,先後利用擔任中紀委八室三處副處長、六室綜合處處長、執法和效能監督室綜合處處長、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十二室副局級紀律檢查員、監察專員等職時,在案件辦理、項目承攬等事項中為他人謀取利益。

在為他人辦事的過程中,孟會青多次收受或索取現金、汽車等財物共計600多萬。值得關注的是,在受賄款項中,還有利用低價租房的方式獲得的。

其中,孟會青多次收受北京政泉控股實際控制人郭文貴送的現金共計572萬元,並通過低價租房形式受賄21.75萬元。

孟會青於2015年8月21日被逮捕,2016年1月29日,被判刑12年,並處罰金100萬元。

直到孟會青受賄案的判決文書近日在北京法院審判信息網公布,外界才知這名中紀委「內鬼」落馬的消息,據稱,他被捕後獲「特殊待遇」,關押在中共軍隊總政治部軍事監獄看守所。

陸媒稱,孟會青雖然級別不算高,但其產生的影響,是非常惡劣的,他在參加中央巡視時,以巡視組的名義向地市紀委遞交反映材料干涉辦案。

之所以能幹涉辦案,正因他所在的執紀監督部門負責聯繫這一地區。在孟會青案中,涉及到天津、河南地區的商人,正與孟原先的工作「轄區」相符。

孟會青與之前已經落馬的中紀委「內鬼」羅凱、申英、袁衛華等人的工作單位多有交集,所聯繫的地區也多有交集,在這些地區內亦有不少高級官員落馬。

去年12月初,王岐山在一次紀委書記會上說,反腐有「內鬼」,為防「燈下黑」,要堅決清理門戶。

2017年初,中紀委發布的官方專題片顯示,過去兩年,全國被問責的紀檢官員多達4800多人,中央紀委查處的機關官員有17人。期中包括:朱明國、金道銘、魏健、張化為等高級紀檢官員以及參與過巡視工作的賀家鐵等相繼被處理。

這些中紀委系統的「內鬼」都幹了什麼?他們被指控或對官員洩露問題線索、通風報信,或在官商之間充當「權力掮客」,總之是一邊查貪官,一邊自己貪腐。

(記者李芸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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