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千山川公司集資人再次到陝西省檢察院請願

【新唐人2017年04月21日訊】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2007年8月查封陝西省山川林業公司至今已經十年了。2011年1月3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所謂的「山川林業」集資案開庭「審理」。

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涉案十七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山川林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常勝勤判14年,總經理周萍判12年;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由政府追繳,返還投資人。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山川善後辦公室,以極低、極不可思議的價格拍賣了山川的一些企業和不動資產,但至今沒有給我們投資人返還一分錢。

據我們集資人的統計,給山川林業公司投資的共有17909人,投資額總共近7億元。西安市政府的山川善後辦公室在我們投資人不斷地追討下,追回1億多元,都被西安市公安局時任副局長王安群等一夥貪贓枉法的官員侵吞揮霍了,我們投資人一分也沒得到。

應該指出的是,西安警方利用職權勾結有關方面公然編造罪名進行掠奪,遠不止山川林業一家。對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的「查封」就是其中一例。2007年6月,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安群率領經偵支隊數十人員,查封了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總部及12個商店,理由是「涉嫌非法集資」,後又說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在股東們的質問下,又說是「挪用公款」,1544名股東的資產,股金總額5700多萬元被掠奪一空。

對我們的巨額資產被西安警方掠奪,對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的荒唐判決,對黨政官員的包庇、漠視、推諉,我們多年來一直沒有放棄抗爭訴告。僅在2016年,我們又上訴到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在2016年9月29日決定,說我們的上訴「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行政侵權賠償的規定」,不予受理。直到兩個多月後,我們才在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收到最高法院的這個決定《通知書》。我們又在北京找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又叫我們回陝西找陝西省人民檢察院。陝西省人民檢察院在2017年3月答覆我們說,最高人民檢察院給陝西省人民檢察院的是《通知》,不是裁決。陝西人民檢察院究竟受理不受理,沒有明確表態。這是明顯的扯皮、推諉、不作為。

2017年4月18日,近千受害人到陝西省人民檢察院請願。我們圍在省檢察院大門外,要求主要領導人出來答覆我們:陝西省檢察院對山川造林投資人的訴訟、對最高檢的決定到底受理不受理?給我們一個明確的書面答覆。

全體請願的山川林業投資人

2017年4月18日

附以前的有關文章

山川林業數百投資人連續九天到陝西省政府上訪

陝西省山川林業公司的數百名投資人,從4月21日起,連續九天打著標語到陝西省政府上訪,要求政府和警方向投資人公布封查山川公司的有關情況,公布個人投入資金的處置意見。

據這些上訪的投資人介紹,山川林業公司是經陝西省政府和陝西省林業廳批准成立的民營企業,主要經營造林綠化工程,從2003年起向社會集資,目前投資人有13000多人,總投資額約有近7億元人民幣,個人投資少的有一、兩萬,多的達近百萬。

2007年8月,西安警方查封了山川公司的賬務,拘留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對山川公司開始進行調查,這使得山川公司的運作已無法進行,目前已近癱瘓,損失慘重,直接危害到投資者的利益。為什麼要對山川公司進行調查?目前進展的情況如何?如何處置個人的投資款?警方開始調查八個月來,投資人就這些問題不斷地向警方詢問,沒有得到具體回答,向政府上訪,也沒有得到具體回答,政府信訪部門甚至否認投資人至少有六次向政府信訪部門遞交過信訪書面材料。

在警方調查前、後,投資人代表曾多次查看過山川公司的經營項目,包括在陝西省內外的40多個林場、養牛場、造紙廠等,其中林場造林面積達近百萬畝,有些速生林木已開始間伐,營林已有初步的收益,投資者們認為山川公司的經營運作是合法、正常的。

愚夫

2008年4月29日

2008年5月4日、5日,投資人又連續在陝西省政府門前集結上訪,5月12日又在省政府門前展示橫幅標語集結請願。6月2日有近百人在省政府東門前聚集請願。

陝西山川林業投資人連續舉行集會抗議

2010年3月17日、19日,我們「山川林業」投資人六七百人,再次到西安市人民政府集會,抗議政府對山川公司的查辦和對「山川林業」投資人要求的漠視。我們在市政府門前呼喊的口號,可以反映我們的意見和要求:「我們要見陳(寶根)市長!」「不要再欺騙我們!」「反貪官!反腐敗!反行政亂作為!」「反對以權謀私!反對中飽私囊!反對魚肉百姓!」「要法治,不要人治!」「依法治國!」「依法維權!合同兌現!」「人權不可侵犯!」「我們要生存!」等等。我們要求政府對我們提出的問題給予明確的答覆,不要拖,不要再愚弄我們。

2003年,陝西山川林業發展有限公司在政府辦的公眾媒體上刊登廣告,並通過多種形式宣傳,說為發展植樹造林事業尋求合作者,可投資以資代勞,五年後返還投資,並支付一定的收益。幾年間我們成千上萬的合作者與山川公司簽訂合同,單人投資少的幾千元,多的五六十萬元。

2007年9月,西安市公安局突然查封了山川公司,凍結了山川公司的賬務,並以「9.13案」命名立案調查,並在偵察報告中稱:經查明,山川公司在近五年的時間裏,在全國各地向一萬七千多人非法吸收資金6億多元,其人數之多、金額之大,堪稱新中國成立以來這一罪名之最。

2008年11月,陝西山川林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常勝勤、總經理周萍等九人被西安市人民檢察院起訴,罪名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此案至今沒有開庭審理。

山川公司被查封凍結後,其運作終止,開展的種植、養殖、開採等項目隨之不能繼續正常進行,經營損失慘重,我們的投資效益直接遭受威脅,我們心急如焚,多方打聽消息,並要求辦案機構公開辦案,講明真相,公布案件辦理進程,安定民心。但在很長的時間內,投資人得不到案件查辦信息,連立案報告、《起訴書》也不給我們看,逼得我們數百人多次到西安市、陝西省、北京上訪。

我們通過調查研究,認為西安市公安局和西安市檢察院對「山川造林」案的調查結論和起訴是不能令人接受的:

投資造林是符合黨和政府基本國策的,多方集資也是符合國家政策的;

我們投資造林的各項手續合法齊備;

陝西省和西安市黨政機關及領導人對山川造林的認可與支持是有據可查的;

山川造林具體項目在切實穩步地開展:截至2007年9月,山川公司與9310戶簽訂合同,募集資金近4億元,在陝西、山西、河南、新疆出售林地10萬餘畝,實際造林61462.22畝;向2478人集資5700餘萬元,已在多處規模經營性養殖秦川牛、美國獺兔;與4366人簽訂合作開發朝鮮德現鐵礦合同,集資近1.7億元。難道山川公司做這些事情就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嗎?;

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必須要有受害人,必須合作投資人認為受到侵害。我們投資人沒有人認為投資造林受到傷害,我們都支持這個項目,而且也沒有其他人受到傷害,我們合作投資人沒有報案。

恰恰相反,我們認為公安、檢察、法院的凍結、調查、起訴等等,才使我們感到受到侵害。山川公司尋求合作者,從開始到被凍結,經歷了近五年的時間,媒體長時間大量宣傳,黨政機構政要紛紛表態,給予山川公司及主要負責人許多榮譽,山川公司600餘人的營銷隊伍募集資金,政府有關部門沒有向投資人表示任何異意,待到投資額大了,突然收網,凍結、查封,立案偵查,這不奇怪嗎?

在辦案中,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曾拘留過山川公司許多的營銷員,大部分營銷員被「沒收非法所得」後釋放,「沒收」

每個營銷員的「非法所得」額在數萬元不等,不給開任何收據。

我們曾要求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立案審理西安市公安局對山川公司查封的案件,西安中院不予立案。我們認為確立所謂「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就是一起以權侵權敲詐案,是執法機構的一起合謀大案!

陝西山川造林合作投資人

2010年3月19日

西安市政府出動數百警察打抓關審山川造林投資人

從今年3月17日開始,山川造林投資人每逢星期一、三、五,便自發地聚集在西安市政府門外,本以為市長們會出來禮賢下士,給群眾一個合情合理合法的說法。誰知三個多月過去了,市長大人們不但不出來接見群眾,卻公然膽敢違反中央三令五申發出的對於群體性事件不許動用警力的指示,於6月23日(禮拜三)和25日(禮拜五)連續兩天出動數百警察對手無寸鐵、且大都年過花甲或年過古稀甚至年過八十的投資老人們大打出手,三五個警察對付一個老人,拳打腳踢,強拉硬扯,把他們拉上汽車(大車、小車都有,在人多時還動用了公交大巴車),拉到西安市革命公園、西安市體育場等地,對他們進行威脅、恐嚇、打罵,有的還被拉到派出所裡進行非法「詢問」。對老人們造成了極大的肉體和精神傷害,到發稿時為止,有的人在還被關在派出所裡未放出來。據現場目擊群眾說,這兩天還動用了警察學校的大量學生來對付民眾。

人們不禁要問:這難道就是解決問題的辦法嗎?

西安市公安局經偵支隊自行立案、聞名全國、震驚海內外的陝西山川林業公司「9.13案件」,自2007年9月13日在毫無事實根據卻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罪名立案查處以來,在事實不清、證據不足、進退兩難的困境中已拖了兩年零九個多月了,遠遠超出了法律規定的辦案時限,卻至今沒有一個合情、合理、合法、服眾的說法。

當年積極響應中共中央國務院2003年九號文件和陝西省委省政府為貫徹九號文件而發布的《實施意見》關於「堅持全國動員,全民動手,全社會辦林業」以及「放手發展非公有制林業。國家鼓勵各種社會主體跨所有制、跨行業、跨地區投資發展林業。凡有能力的農戶、城鎮居民、科技人員、私營企業主、外國投資者、企事業單位和機關團體的幹部職工等,都可單獨或合夥參與林業開發,從事林業建設。」的精神而投資山川林業的廣大群眾,在自「查處」以來的近三年時間裏,不但沒有得到一分錢的投資回報,還被人強行扣上了「上當受騙」的黑帽子。

2008年,群眾在西安市、陝西省政府各部門、各機關四處上訪,無人搭理;數百投資群眾先後進京上訪,均被公安人員抓回,無一倖免;2009年,群眾試圖走司法之路依法維權,狀告省市政府和公安局,省市兩級法院都不予立案;無奈之下,群眾聯名四萬餘眾要求罷免政府官員,如石沉大海,至今渺無音訊。

在經歷了整整兩年半以來一次次維權的失望和痛苦之後,群眾在上天無路,入地無門的困境之下,被逼無奈,不得不重新走上街頭。

西安市政府敢於公然對抗中央指示、冒天下之大不韙,悍然動用數百警察對付請願人民群眾難道真的就沒人管了嗎?

山川造林投資人

2010.06.25

山川林業投資人連續到陝西省委請願

2月24日、28日,我們「山川林業」投資人連續兩次到中共陝西省委請願,要求調查當局利用執法司法工具,將「山川林業」公司吸納植樹造林投資的舉措枉法判處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事件,查處以權謀私、貪污腐敗的行徑,兌現我們與山川公司的合同,支付我們投入的本金和利息,賠償我們的巨額損失。參加這兩次請願的,有許多是專程從陝西寶雞、河南洛陽等地趕來的。

2011年1月30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所謂的「山川林業」集資案開庭「審理」,「審理」程序多有違法現象,調查取證弄虛作假、移花接木、因果顛倒。例如出具的陝西銀監會2003年的證明材料,事實是2003年銀監會在陝西的機構還沒有成立。這樣的「審理」致使旁聽的絕大多數投資人退場以示抗議。西安中院的判決不提如何對我們的投資款追繳、退賠,我們無法容忍,多次上訪西安市、陝西省黨委、政府。2011年6月,西安市人民政府組成了「九.一三案件涉案資產處置領導小組」,由副市長朱智生任組長,成員有120多人,只有5個是我們投資人代表。資產處置小組至今已成立八九個月了,沒有為我們追回發放一分一文投資款,在工作中繼續暴露出許多官僚、貪腐的現象。例如在對山川公司一個養牛場的拍賣,原本投資一千多萬元,只「拍賣」了380多萬,「拍賣」時只向下競價,實際把這個養牛場低價轉給了某些官員自己的人,不過走了個「拍賣」的形式。

我們一萬多山川造林集資人至今堅持認為,山川公司吸納投資造林是符合黨和政府基本國策的,我們投資造林的各項手續合法齊備;陝西省和西安市黨政機關及領導人對山川造林的認可與支持是有據可查的;山川造林具體項目在切實穩步地開展:到期還可以支付本息,我們投資人沒有人認為投資造林受到欺騙傷害,我們都支持這個項目,而且也沒有其他人受到傷害,我們合作投資人沒有報案。

恰恰相反,我們認為公安、檢察、法院的凍結、調查、起訴等等,才使山川公司的經營運作被迫停止,把山川公司搞垮了,才使我們血本無歸,被逼入絕境。山川公司尋求合作者,從開始到被凍結,經歷了近五年的時間,媒體長時間大量宣傳,黨政機構政要紛紛表態,給予山川公司及主要負責人許多榮譽,山川公司600餘人的營銷隊伍募集資金,政府有關部門沒有向投資人表示任何異意,待到投資額大了,突然收網,凍結、查封,立案偵查,「查處」中又出現那麼多貪污侵吞的現象,這不奇怪嗎?在善後處置中的出現的問題,不進一步證明所謂的「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

就是一起以權侵權的敲詐案,是執法機構的一起合謀大案嗎!

山川造林全體投資人

2012年2月28日

山川林業投資人再次聚集陝西省委請願

2013年1月15日上午,我們四五百「山川林業」投資人冒著嚴寒,再次聚集到中共陝西省委門前請願。我們要求見省委書記趙正勇,當面給我們解答為什麼我們的投資被凍結五年多了,至今不給我們返還?趙正勇當年與山川林業發展公司總經理周萍合影留念,與山川公司是什麼關係?與這個案子是什麼關係?為什麼我們多次求見,不見我們?對事件發展到這個狀態到底是什麼態度?究竟打算怎樣解決這個問題?

2011年1月,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山川集資案」做出判決,以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判處涉案十七人刑期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山川林業發展有限公司董事長常勝勤判14年,總經理周萍判12年;非法吸收的公眾存款,由政府追繳,返還投資人。西安市人民政府成立了山川善後辦公室,以極低、極不可思議的價格拍賣了山川的一些企業和不動資產,但沒有給我們投資人返還。我們多次上訪,無數次被推諉、欺瞞,看不到追回投資款的希望。我們向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訴訟,都不予受理。我們還受到政府、警方的恐嚇、監控。我們投資人大多是老年人,有二百多人已在焦慮憂憤中死去。

全體上訪的投資人

2013年1月15日

山川造林投資者在西安向中央巡視組投訴

2014年8月20日上午,我們山川造林投資者四五百人,從河南、甘肅、山西及陝西各地趕到西安,到陝西省信訪局向中央巡視組投訴。

經陝西省政府和陝西省林業廳批准成立的民營企業山川林業公司,從2003年起向社會集資,從事造林等項目的開發,到2007年,投資人有13000多人,總投資額約有近7億元人民幣。2007年8月,西安警方查封了山川林業公司的賬務,拘留了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對山川公司開始進行「調查」。我們始終認為投資造林是符合黨和政府基本國策的,多方集資也是符合國家政策的;我們投資造林的各項手續合法齊備;陝西省和西安市黨政機關及領導人對山川造林的認可與支持有據可查;山川造林具體項目在切實穩步地開展;我們投資人沒有人認為投資造林受到傷害,我們都支持這個項目,我們投資人沒有報案。恰恰相反,我們認為公安、檢察、法院對山川公司的凍結、「調查」、起訴、審判等等,才使我們的權益受到侵害。確立所謂「山川公司非法吸收公眾存款案」,就是一起以權侵權的敲詐案,是執法機構的一起合謀大案!

西安警方對山川公司立案調查至今已七年了,政府及公檢法機構在辦案中有說不完的弄虛作假、貪贓枉法,對我們投資人哄騙、威脅、拘留關押,我們投資人到西安市、陝西省、北京進行了無數次的上訪,心力憔悴,備受煎熬,至今投資款一分錢都沒有追回來。

8月20日上午,我們派代表排隊領號,向中央巡視組官員反映情況,四五百投資人聚集在省信訪局大門外道路兩側的人行道上等消息。有投資者舉起標語表達我們的心聲。數十個警察趕過來,搶走了我們的標語。習總書記反腐敗動真格的,我們盼望黨中央派來的巡視組能查清「山川造林案」的真相,懲治貪贓枉法的官員,為我們追回我們的血汗錢、活命錢!

山川造林全體投資人

2014年8月20日

加加公司被查封到底因什麼罪?

2007年6月1日,西安市公安局副局長王安群、經偵支隊隊長胡偉田、經偵二大隊隊長尹江波,率人查封了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總部,6月3日下午關閉了加加公司承包經營的12個商店,7月19日,對加加公司及承包的商店盤點。在金健店,到場盤點的警察要求只登記盤點物品的名稱,不登記數量、單價,我們在場的經營者和股東提出質問,沒有照警察的話做。商店的收銀電腦、電話及許多有用的東西,都被警察裝進他們的汽車中,裝入袋中的商品,王春婷警察下令:「先放在這裡,明天用車送到國貿大廈(加加總部)去,你們別管了,交給我們了!」其它11個店,都有與金健店類似的情況。

我們無論如何也想不通這是怎麼一回事,冒著傾盆大雨像醉漢一樣恍恍惚惚地離開了我們的店。

我們是2005年起與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簽訂合同,由加加公司先後承包我們在西安、咸陽的12個店經營保健品。這12個店是我們1544名股東的資產,股金總額5700多萬元。到2007年6月1日期間,商店依法經營、納稅、支付承包費,發包方和承包方未發生違約,合作正常、順利。誰想到一夜之間,我們的店被定為「髒店」被查封了,商品被說成「垃圾」「處理」了。我們辛辛苦苦積攢的資產就這樣被剝奪了。

按辦案機構的說法,查封加加公司的理由是「涉嫌非法集資」,後又說是「非法吸收公眾存款」,在我們的質問下,現在又說是「挪用公款」,依據是加加公司總經理羅峰給自己家裡寄了80萬元。即便是這樣,就要查封加加公司、查封我們12個店嗎?

從查封到今已兩年九個月了,沒有判決,經營遭受慘重損失,血汗錢沒有著落。我們多次到有關機構上訪,被推來推去,一拖再拖。我們要求司法機構儘快公正裁決,要求西安市公安局公布此案內幕,查處貪贓枉法的干警,賠償我們的損失。

維權電話029-84244830

涉案全體股東

2010年3月23日

我們要求西安市公安局歸還股金賠償損失

2010年8月10日上午,我們加加保健品有限公司的股東二百多人,到西安市公安局信訪接待室上訪,要求西安市公安局歸還我們的股金,賠償因「查封」加加公司而造成的損失。

西安市公安局「查封」加加保健品公司已三年兩個月多了,案件已於去年9月由西安市人民檢察院移交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近一年了,早已過了判決的期限,西安中院至今未作判決。這三年多來,我們四處打問,到西安市、陝西省的黨委、政府、人大多次上訪,反映「查處」加加保健品公司案的違法問題,連個有實質意義的答覆都沒有得到。當年「辦案」的幾位負責人,退休的退休,調離的調離,調整的調整,想問一下辦案情況都找不到人。我們大多是六七十歲的人,如今像被放在火爐裡烘烤,我們怎麼能受得了?我們還能拖多長時間?

聽說西安市公安局最近新調來個局長,是從「打黑」聞名的重慶調來的,我們感到有了希望。我們希望新局長查處公安局內部的貪腐分子和黑惡勢力,除掉大大小小的文強,保障社會安定,保障百姓的合法經營權益。

維權電話029-84244830

加加保健品公司全體股東

2010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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