顏丹:京魯川警察給中國人又上了生動一課

山東「刺死辱母者」案、四川瀘縣學生死亡事件、北京雷洋「嫖娼案」是不久前發生在中國大陸、且時至今日,仍令整個中國社會為之震驚的、人命關天的三起案件。頗耐人尋味的是,整個社會之所以報以極大的關注,除了因為與個體的非正常死亡有關,更重要的是,在這些沒有最離奇、只有更離奇的死亡事件背後,警察所扮演的角色竟然會成為最大的「亮點」。

我們不妨先來看看,三起案件中的警察到底做了些什麼?就拿山東那位用刀刺死了前來要債的高利貸團夥成員之一的22歲大男孩於歡來說,最終導致他精神崩潰、瘋狂的朝人亂捅的一個重要原因,正是由於警察的不作為。有資料顯示,在遭到要債的黑社會團夥侮辱、毆打之後,於歡的母親出於「深陷恐懼與絕望」,「四次撥打110和市長熱線」。然而,來到現場的警察只是簡單的瞭解了一下情況,說了一句「要賬可以,但是不能動手打人」就離開了。

不難想像,警察一走,那幫有著黑社會背景以及犯罪前科的逼債者們只可能更加瘋狂、囂張。被逼入絕境的母子倆除了豁出命來反抗、不顧一切的進行還擊之外,似乎別無它路。手邊的任何物件都可能成為母子倆用來保命的武器,可想而知,後果必定是你死我亡。若將這一過程往回倒,大家一眼就能看出,那時警察的選擇顯然就是導致悲劇發生的關鍵。問題是,保護人民的警察為何會在惡霸淫威、逞凶的現場,突然當起了「睜眼瞎」和「逃兵」?難道說,警察怕悍匪?這似乎不合道理,因為真怕悍匪的,也就不會當警察了。

于是,答案只有一個,警察與悍匪原本就是一家。長久以來,警匪之間早已達成的共識致使警察一遇到上述的對峙現場,就知道如何處理。在中國社會的現實中,這已是一種諱莫如深的常態。至於說,黑白兩道為何會這般默契、警匪兩家為何會如此勾結?箇中原因,也都將圍繞著「利益」二字展開。事實上,早已在中國存在了多年的整個司法系統的腐敗,又何止公安這一家?為了自身的利益,什麼職責、使命、正義感,那只是嘴上說說罷了。

如果說,警察的「不作為」只是一種間接違法行為,沒有直接對他人的死亡構成威脅,那麼動輒就對路人施暴、並直接致人死亡的「亂作為」,則顯然就是故意犯罪了。在民間引發抗議近一年的雷洋「嫖娼案」就是最有代表性的一例。按照數月前北京檢方公開表明的說法來看,「因懷疑他(雷洋)有嫖娼行為,(便衣警察)才進行追趕」;「在制服和控制雷某的過程中,『邢某某等人對雷某實施了用手臂圍圈頸項部、膝蓋壓制頸面部、摁壓四肢、掌摑面部等行為』,其後『對雷某實施了腳踩頸面部、強行拖拽上車等行為』,並『使用手銬約束』」。

這樣的暴力行為哪怕在外行人看來,都能對起產生的後果猜出個大概。即便警察悠著點,被施暴對像也極有可能遍體鱗傷,更別說一旦用力過猛,後果會怎樣了。退一萬步說,這位被施暴者果真是嫖客,但對於身處在紅燈區無處不在、提供色情服務的足療店遍及大街小巷的環境中的眾多嫖客之一,真的有必要出動一大群警察,還化裝成便衣、在隱秘處偵探,之後還要賣力的追趕、不打趴下不罷休?果真是這般架勢,中國的嫖客恐怕就要從此絕跡了?

顯然,警察那日施暴的對像決不是嫖客。更重要的是,類似以「嫖娼罪」被警方非法逮捕、關押,甚至被暴力致死的無辜人士也決非雷洋一人。有網民無比沉痛的說道,「雷洋之死,帶給我們的恐懼和憤怒是前所未有的,誰也不知道誰會是下一個雷洋;又或者說,每一個人都可能是下一個雷洋」。

如果說,這番話僅限於悲痛者拿來宣泄情感,而非對事實的陳述;那麼最近發生在四川瀘縣的事件,則足以表明,人人都可能成為下一個雷洋決非只是一種臆想,而是隨時都可能上演的現實。如果說,對「濫用職權、過度使用公權力、涉嫌故意傷害」等罪名始終不予承認的北京昌平警方是為了顧及臉面,還想捂著最後一塊遮羞布;那麼在四川瀘縣幾乎全員出動、且聲勢浩大,並公然在街頭對民眾施暴的武警隊伍,則是已經不恥於向世人公開表明,他們原本就是政府的狗,只要政府下令沖誰咬,他們必定會猛扑過去,不咬死不算完。

事實上,我們都知道,四川瀘縣原本發生的只是個體案件。而事隔多日之後,這起個人案件能發展為民眾大量湧向街頭表示抗議的群體事件,這本身就說明瞭案件的不同尋常。官方對外宣稱,死亡學生是自殺;那麼通過民眾的反應也就不難推斷出,官方的說法不實,死亡學生的背後必然存在著令人髮指的罪惡。當是非、黑白的對比如此鮮明時,警察如何作為也就直接表明瞭他們的態度——到底是站在人民的身後,還是甘當政府的打手?

從他們以維穩的名義、對抗議民眾拳打腳踢的行為來看,警察在此次以及無數類似的事件中,到底在扮演怎樣的角色,其實是一目瞭然的。原本該站在人民的身後,以保護人民為己任的警察,如今竟能站到人民的對立面上,完全聽命於政府發出的隨時對民眾施暴的號令;究其原因,不過就是因為一黨治下,公權力無法受到民眾力量的約束所致。不難看出,沒有民選機制,政府濫權、淫威人民就是一件必然的事兒。難怪有段子說,他不是由你選的,能聽你的嗎?除非你是他生的。

──轉自《大紀元》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觀點和陳述。

(責任編輯:劉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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