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口亞洲食品總被告 積怨30年法案將改

【新唐人2017年03月29日訊】自1986年開始實行的加州65號飲用水安全法案,要求商品必須標明,內含致癌或影響新生兒健康的物質。為保護民眾健康,該法允許私人起訴商家,然而這讓很多從亞洲、特別是中國進口貨品的商家,吃盡了苦頭。究竟是什麼問題?來看報導。

美國亞洲食品公會指出,亞洲的茶和海帶等產品,可能常含有65號提案中的有害物質;然而,有不少針對這些商品的訴訟案件,是為了迫使進口商避免價格昂貴的官司,轉而支付起訴者金額較小的和解金。

美國亞洲食品工會副主席Tim Sher:「只要律師寫一封信,你就有違反法規的嫌疑,就成了要證明自己的清白,而不是在罪名確立前是清白的。」「一個進口商曾經支付八萬美元的和解費,他說這比起花50萬要好的多,一般來說和解費在2萬到10萬之間,比起無休止的爭辯,還不如直接交兩萬美金了事。」

佘琼智表示,他所在公會裡的40個會員幾乎都收到這樣的起訴信,且大都選擇和解。

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指出,在類似案件中,挨告的進口商甚至不知是因何種有害物質而被起訴。

加州州眾議員周本立:「一般情況下,這些小商家要雇律師,到法庭詢問究竟被起訴含有哪些有害物質,在和解前,他們要花上成千上萬的錢去獲取信息。」

目前,周本立已提出AB 1583法案,要求起訴方必須首先掌握確鑿證據,並需向商家提供具體起訴內容。

美國亞洲食品工會副主席Tim Sher:「要起訴的話,首先你要化驗產品,這就要花費一千到五千美金,這會阻止他們任意選擇起訴目標。」

關於法案詳情可登錄網站查詢。(a49.asmdc.org)

新唐人記者李子文、劉坤明洛杉磯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