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全程錄影 大陸律師:糊弄百姓

【新唐人2017年02月24日訊】中共最高法院日前出臺新規,聲稱為增加庭審的透明度,法院審訊案件時,必須進行全程錄像錄音,有大陸律師表示,這個規定早有了,都是糊弄老百姓的沒有實質意義。

大陸媒體2月22號報導,中共最高法發佈的「有關法院庭審錄音錄像的若干規定」,將從3月1號起實施,規定要求,庭審自宣佈開庭至閉庭全程錄音錄像,並聲稱是為增加庭審的透明度。

大陸人權律師馬連順說,庭審全程錄音錄像的規定早就有了,都是糊弄老百姓的,沒有實質意義。

大陸人權律師馬連順:「錄音錄像只是他們內部有關的領導在研究案件的時候可以看到,他對當事人、對律師來講,還是不允許錄音錄像,還不是說直接不允許,他說未經批准不允許,但是他就沒有批准過。」

馬連順說,既便庭審中他們做了違法的事,也不會暴露出來,他們只是用庭審錄像來監督公民和律師。比如2015年,央視播出王宇律師罵法警的錄像。前面是4個法警把1名女被告按在地上侮辱。

馬連順:「王宇律師才站起來,說他們是流氓!流氓!流氓!像發瘋了一樣,但是後來,作為罪證,在中央電視臺播出來的時候,就只有王宇的發瘋,而沒有那邊的警察怎麼按當事人的,所以說它以後也可以這樣利用這個視頻。」

大陸人權律師文東海:「像這種所謂的自我監督,它沒有相應的懲罰機制,也沒有獨立的機構對他們的這種(錄像)過程進行完善的記錄和處理,和一個監督,所以有時候就是一種自說自話,很難起到我們希望起到的作用。」

2015年9月份,時任中共公安部副部長的黃明就曾在新聞發佈會上稱,為防止發生冤假錯案,今後將全面實施刑事案件在訊問過程中全部進行錄音錄像的制度。

新唐人記者李韻、李智遠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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