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字萬金!河南網編誤「天貓」為「淘寶」索賠千萬(視頻)

【新唐人2017年02月21日訊】近日,河南鄭州的一網編,因將「天貓」寫成「淘寶」,遭浙江淘寶網路有限公司以侵害名譽權為由,將其告上法庭,並索賠1000萬元(人民幣,下同),真可謂一字萬金。

據陸媒報導,2016年臨近雙十一時,鄭州一公司的編輯馮東陽在網際網路上轉發了一篇曝光不合格產品的文章,在轉載時,該編輯把「天貓」二字改成了「淘寶」。淘寶公司認為該文章混淆淘寶和天貓兩家主體,「誤導社會公眾」,要求賠償1000萬元,並在各大門戶網站上公開道歉。

涉事編輯馮東陽在接受陸媒採訪時說:起訴書上把我這篇文章定義的非常嚴重,「惡意刻意詆譭,斷章取義誤導社會公眾」,「它把這個帽子扣的非常大。」

據瞭解,涉事文章標題為《XX日報曝光不合格產品名單,淘寶與京東差距明顯》,轉載自一篇題為《[提醒]雙11快到了,默默甩給你一份——超全電商產品不合格名單》的文章。原文提到天貓等網路平台上的11種電子商務產品,並未涉及淘寶。馮東陽表示:他直到看到傳票才知道,淘寶和天貓不一樣。寫文章時憑印象認為天貓屬於淘寶的,就把文章裡的天貓寫成了淘寶。

馮東陽透露,亦已致電淘寶表示歉意,但對方代理律師在電話中回應,依法律程序進行訴訟,等3月21日開庭後再商量。

馮東陽承認,涉事文章確實有不當的地方,願意公開道歉。「我確認搞錯了,我也願意承認錯誤,公開向淘寶道歉。」馮東陽說,「我回去就要寫一個道歉信,發佈在我所有能發佈的平台上。」

他坦言,自己承受極大壓力,已向公司辭職,並打算3月21日獨自到杭州應訴。「現在我這樣,腦子裡都是官司,干不好活,怕影響公司。」他說,自己月薪5000元,「1000萬,自己干100年也還不完。」

針對此事,大陸當地律師認為,涉事編輯將基礎事實弄錯了,對淘寶公司構成了一個侵權行為,應當承擔相應的一個法律責任。

若如原告所說,非故意搞混「天貓」和「淘寶」,且在發佈第二天信息就已經撤銷,希望雙方最終能調解結案。至於淘寶提出的賠償1000萬元的訴求,最終要看其提供的證據能否證明該編輯發佈的消息給淘寶造成的具體損失數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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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李倩倩報導//責任編輯:曲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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