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雨傘運動」警察獲罪 張德江失勢信號明顯

【新唐人2017年02月14日訊】2月14日,香港七名警察被裁定罪名成立,他們涉嫌於2014年「雨傘運動」期間,毆打示威人士曾健超。這是香港「雨傘運動」期間警察被起訴的第一案。外界認為,在習近平人事佈局十九大的關鍵時期,香港七警獲罪意義非凡,這對主管港澳事務的江派要員、曾蓄意製造「雨傘事件」的張德江來說,失勢信號明顯。

七警事隔兩年終獲罪

據港媒報導,2月14日,香港法官宣佈七警「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罪成。而根據《侵害人身罪條例》,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最高可判監禁三年。

報導稱,2014年10月15日凌晨,雨傘運動時期,有示威者佔領龍和道,警察在龍和道及添馬公園清場,涉事七名警察將香港公民黨成員曾健超抬至添馬公園暗角,對其拳打腳踢。

事發逾40日後,涉事七名警察被正式拘捕,案件在兩年後的2017年2月14日,才下裁決。

根據TVB與《蘋果日報》的視頻,曾健超當時已被警察用塑料索帶捆綁雙手。他被至少六名身穿附有警察字樣外套的警察抬到中環軍營對面,添馬公園一座機房的暗角,按在地上。

TVB的視頻可清楚看到,其中一至兩名警察輪流擔任把風角色,其餘則對曾健超拳打腳踢,整個過程歷時約四分鐘。警察隨後把他移送黃竹坑警察學院扣查。

據悉,曾健超任職社工,2012年曾經由社會福利界參選選舉委員會並當選。當年7月1日梁振英就職禮上,曾健超在胡錦濤致辭時高喊「平反六四」被警察帶走。

除了示威者,一些媒體記者也表示受到警方粗暴對待。

其中,無線電視報導稱,該臺攝像記者被警方的胡椒噴劑噴中;公民記者網站社會記錄頻道一名記者稱被警察毆打,且並未理會他已表明記者身份;香港浸會大學新聞系實習報章《新報人》記者稱被警察包圍並以髒話指罵。

張德江蓄意亂港 險釀「香港六四」

2016年9月28日香港雨傘運動兩周年之際,港媒成報頭版以大幅標題,披露中共江派常委、全國人大委員長張德江蓄意亂港,險釀「香港六四事件」的內幕。

文章批評張德江攪亂香港,最終導致兩年前雨傘運動爆發。2014年雨傘運動的開始源於中共人大常委會的「8.31」決定全面封殺真普選,引起香港各界不滿,學界充當先鋒展開罷課行動,要求港府進行對話一人一票選特首。

海外大紀元報導,作為中共江澤民集團在香港的代理人,梁振英在雨傘運動中一直執行江澤民派系「香港越亂越好」指示,始終強硬打壓和平示威民眾,在2014年9月28日當天下令發放催淚彈之後,部署了真槍實彈的防暴隊到場,準備升級武力到開槍鎮壓。

江派常委張德江更想藉助雨傘運動鎮壓人群,製造如同當年「六四」的流血事件,好讓習近平在輿論中下臺。

據悉,北京當局在討論香港雨傘運動的處理意見時,習近平否決了武力清場鎮壓的建議,並親自致電梁振英,不准開槍鎮壓,說「香港不是北京」。最終,江派逼習下臺的計劃流產。

(記者羅婷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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