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上海推行急救免責 好人開始被重視?

【新唐人2017年01月30日訊】中國社會長久以來,人與人之間的不信任,讓車禍現場的「扶與不扶」、「幫或不幫」都成了考驗人們道德良知的兩難問題。去年11月1號開始,上海實施《急救醫療服務條例》,推行「急救免責」,以此鼓勵民眾敢於施救。現在這部被外界俗稱的「好人法」,讓道德法律化,是否就能夠恢復社會信任,挽救道德危機呢?一起來聽聽評論怎麼說。

從畫面中,可以看到一名女子過馬路時,被車撞倒慘遭碾壓,肇事者逃逸,來來往往的路人,沒一個人停下來相救,只是匆匆的無情離開。這是發生在11月2號早上7點的事情。

還有這起發生在10月底,廣東一名50多歲的大嬸跌倒,12歲小女孩主動過去扶起反遭恐嚇,大嬸嚷嚷要小女孩賠錢才能走人的事件。

幾年來,中國各地出現越來越多向遇難者施以援手的好心人受到訛詐的現象,最後演變成車禍造成路人冷眼走過。

旅美時事評論員邢天行:「道德下滑的根本問題,是中共多年來統治的結果,就是它的意識形態,無神論還有它的鬥爭,為了生存可以不擇手段的去做事情。」

11月1號,上海市實施《急救醫療服務條例》,明確規定緊急救護行為受到法律保護。

《條例》強調:緊急現場救護行為受法律保護,對患者造成損害的,依法不承擔法律責任。《條例》還將院前急救、院內急救以及社會急救均納入適用範圍,這在中國各省市急救醫療立法中尚屬首次。

旅美時事評論員邢天行認為,這雖然是好事一件,不過,真正的社會問題能不能徹底的得到解決,她持懷疑態度。

邢天行:「因為現在很多問題並不是說立一個法律條文就能解決的,在這之前我們看到,大家都在關注拆遷問題,所以後來中國出台了拆遷法,可是拆遷法出台這麼多年,拆遷這樣一個違法的行為仍然在進行,所以就是目前出台保護好人的法律,也許目地用心是好的,但是效果本身是不是能達到目地呢?我並不樂觀。」

中國在最近十幾年間,社會道德從人心冷漠走到冷酷,從冷酷再走向失控,它是如何發生的? 我們從一些標誌性事件可以看出其中的軌跡。

2010年8月18號,一張題為《挾屍要價》的照片,以全票贏得最佳新聞照片獎。照片講述2009年10月24號,長江大學15名同學在江邊野炊時,為了救兩名落水兒童,其中三名同學不幸被江水吞沒。而打撈公司打撈屍體時,卻挾屍漫天要價,一共收取了3.6萬元的撈屍費。照片定格在對岸上學生們的跪求,打撈屍體者卻堅持錢款不到位,不交出屍體。

2006年,南京市民彭宇攙扶跌倒受傷的徐姓老太,並送她去醫院,後來被對方指控為肇事者,而彭宇則堅稱自己是好心救人。雖然雙訪各執一詞,但最終法院判定撞人事實成立,彭宇補償原告40%的損失共4萬5千多元。

邢天行:「從彭宇案一直到南京法官,它給人的心理傷害極大的,就是那句話,『人不是你撞的,你為什麼要救?』這種東西就是從法律層面來講,從法官的嘴裡說出來的,這樣的人還在。」

安徽異見人士沈良慶表示,這反映中國社會一個非常嚴重的問題,那就是道德急速下滑,還有一個就是中國司法機關的不可信任。

安徽異見人士沈良慶:「這個司法機關對好人缺乏保護,另一方面,對於打擊犯罪它又很不力,整個就形成了這麼一個氛圍,誰要是做好人誰就倒霉,我感覺這種立法是沒有多大法律效益的,它執行不了,或者是在執行過程中走樣,實際上,司法機關在這方面起不了什麼作用,甚至起到負面作用,很多司法機關幹的就是違法犯罪的勾當。」

評論認為,中國當前的法治環境並不樂觀,立法容易,但沒有配套的、獨立公開的司法系統來執行,這個法律能起多大的作用還有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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