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下兩大貪官紀錄 最高檢對黃興國立案偵查

【新唐人2017年01月22日訊】日前,中共最高檢察院審查決定,對天津市委原代理書記、原市長黃興國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1月22日,中共最高檢網站透露了上述消息。公開資料顯示,黃興國1954年10月生,浙江像山人。從1972年起,在浙江省為官長達31年之久。自2014年12月開始,黃興國出任天津市委代書記、市長。

2016年9月10日晚,中共中紀委再次深夜發佈打虎消息:天津市委代理書記、市長黃興國涉嫌嚴重違紀,正接受調查。

今年1月4日,黃興國被「雙開」(開除中共黨籍和公職)。據中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經查,黃興國嚴重違反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妄議中央大政方針,陽奉陰違,對抗審查等。通報中列舉了黃興國多達15項問題。

經梳理發現,像黃興國這樣被通報「一堆問題」的實屬罕見。而多達15項違紀問題已經是十八大以來創下的最高記錄。

除黃興國外,還有另外三個人「分享」了此項記錄,他們分別是浙江省寧波市原市委副書記、市長盧子躍,河北省委原書記、省人大常委會原主任周本順、北京市委原副書記呂錫文。

除此之外,多次「破記錄」的黃興國,在所犯「錯兒」中也有高達5項違紀問題,是在迄今115人的黨紀處分通報中首次出現。這其中包括「破壞黨的集中統一」、「打探涉及本人的問題線索」、「封官許願」、「任人唯親」和「違規安排出訪隨行人員」。

黃興國被查消息傳出後,其官場派系色彩引起關注。海外多家媒體報導認為,黃興國是江派暗中安插的棋子。據港媒此前報導,2013年,黃興國經由江澤民和曾慶紅認可後,才得以當上中共天津市長。黃赴天津任職後,又與江派台面代言人、曾任天津市委書記、現任江派政治局常委張高麗相呼應。

據香港前哨雜誌2016年12月號報導,接近中共紀委的消息人士披露,黃興國除了對天津港大爆炸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以外,一方面率先喊出「習核心」的口號騙取習近平的信任;另一方面,為了從代理市委書記的位子上儘快「扶正」,很誇張的搞了系列團團夥夥、結黨營私的「地下活動」。

(記者宋文華報導/責任編輯:唐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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