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樂平冤案」平反 方春平將追責

【新唐人2016年12月24日訊】備受關注的「江西樂平冤案」日前獲得平反,16年前方春平等4人被控強姦殺人等罪名,兩度被判死刑。12月22號江西高院開庭再審,宣判4名被告無罪。方春平表示,製造這起錯假冤案的人都已升官,應該追究責任,才能得到真正的公道。

「江西樂平冤案」4名被告程立和、黃志強、方春平、程發根,被指控故意殺人、搶劫、強姦、敲詐勒索等罪名,在坐了13年的冤獄後,終於在22號獲得平反。但方春平對於他這個冤案,法院是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平反,感到不服。

江西樂平冤案受害者 方春平:「我還沒有得到真正的公正、公平、公道,因為我剛開始是遭受了刑訊逼供 、誘供,包括非法取證、製造偽證造成的,應該要追究責任,他們這些人基本上都升了官,如果他們得不到法律制裁,對法律這是一個悲哀,對老百姓這是一種恐懼。」

方春平的父親方桂水表示,為了給兒子申冤,他多次上訪,曾經因為上訪坐牢130天,兒子平反他很高興,但擔心他的身體狀況。

方春平的父親 方桂水:「他身體不好,他腳就是一瘸一瘸的,酷刑了啊,就是很惡劣,一定要追責。」

方春平:「內傷到處都是,頭上、腳上、手上都是內傷、還有手上明顯的刀疤,沒有治療。」

案件發生在2000年5月24號,江西樂平中店村一名超市老闆遭人殺害,同行一名女子被強姦碎屍。兩年後,中店村村民方春平等4人被捕,兩度被判死刑,江西高院終審判決死緩;2012年,犯下十多宗強姦、殺人案的嫌犯方林崽落網,他承認自己才是這宗案子的真兇。

新唐人記者熊斌、陳杰採訪報導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