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七臺河2名法輪功學員庭審延期

【新唐人2016年12月01日訊】首先來關注中國的消息。黑龍江七臺河市國保綁架17名法輪功學員的案子有了進一步消息。11月29號,桃山區法院對法輪功學員張桂榮進行了非法開庭;而原本同一天開庭的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王靜,由於新的律師的介入,正辦理相關手續。代理律師們表示,由於種種原因,2案將擇日開庭。

12月1號,張桂榮的代理律師李明告訴新唐人,桃山區法院29號上午9點對張桂榮進行了開庭審理。

李明說,在法庭上,在核實訴訟參與人以及審判公訴人員身份的時候,他們對2名公訴人同時提出了迴避申請。但遭到桃山區檢查院的拒絕。

張桂榮代理律師李明:「2名公訴人在審查公訴的過程當中,侵犯了我們各種權利,侵犯了刑事訴訟法第28條第4項,以及人民檢查院刑事訴訟規則相關一些內容,侵犯的權利主要是:張桂榮的申請權、申訴權、控告權,這些權利和張桂榮本人是息息相關的。」

李明說,僵持最後,桃山區法院以休庭結束法庭的調查,何時開庭將另行通知。

另一名法輪功學員王靜的律師楊仲浩告訴本臺,由於余文生律師的加入,王靜的庭審往後推遲了。

王靜代理律師楊仲浩:「按程序,新加入的律師畢竟是對案件不是特別了解,還要會見、還要閱卷,按照刑事訴訟法,律師最起碼有10天的答辯的權利,所以說這個庭又延遲了。」

楊仲浩說,他從28號連續3天下午都去看守所看望王靜。

楊仲浩:「我見到王靜了,她現在情況特別不好,她的高壓現在已經達到220多了。這個已經早就超出看守所必須關押的條件了,這個就可以申請取保候審了。」

楊仲浩表示,王靜目前情況很不好,被看守所24小時監控,只准躺著,不准活動。而法院和看守所互相推諉,就是不想放人,就想盡早開庭,把人判了直接送走。

新唐人記者易如/陳杰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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