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大陸法輪功學員回復國務院法制辦

【新唐人2016年10月19日訊】今年9月7號,中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對外公佈了《宗教事務條例修訂草案(送審稿)》,公開向社會公眾廣泛徵求意見。日前,一批包括法輪功學員在內的中國大陸民眾,針對《送審稿》進行了書面回應。他們呼籲當局能夠肅清遺禍,正本清源。

一批來自北京、唐山的公民、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在給中共國務院法制辦公室的回信中說,「如果說《送審稿》的宗旨真是以保障信仰自由權利為前提,那麼法輪功問題難以回避。」因為十七年來,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被剝奪,還遭受著群體滅絕式的非法侵害。高峰時,迫害法輪功耗費的經費高達國民經濟的四分之一。

信中指出,對法輪功的打壓,是一場文革式的政治迫害,多少人捲入了犯罪,摧毀了法律的正義,敗壞著人類道德,謊言欺騙了無數世人,將人類陷於劫難的境地。

信中說,為法輪功學員無罪辯護的律師們,一致認為打壓法輪功的政策違反了憲法,破壞了法制,破壞了這個國家信仰自由的環境。律師們認為,信仰自由、政教分離、罪行法定、思想不構成犯罪等原則是當今世界各國的共識,也是解決宗教信仰問題的基本原則。

信中認為,這就需要對憲法有關宗教信仰自由的36條、89條,作出明確闡述,正本清源。

信中還建議說,糾正江澤民集團施政期間遺留的打壓法輪功信仰的嚴重罪錯與無數冤假錯案,才能確立良性、公正的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法制管理規範。

信中還重申,法輪功不是宗教,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執法者如果能夠對真善忍信仰及其信眾做出正確的抉擇,不僅是自救,也會給那一方眾生帶來福祉。在當今人類的特殊歷史時期,意味著永福。

旅居美國的福建前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認為,法制辦的徵求意見可能存在現實問題。比如,如何能聽到法輪功學員、被強拆十字架的基督徒發表意見,而保證他們不被迫害?

李建峰是一名基督徒。他的學生黃傳傳(音)因為保護聖經而遭迫害,但黃傳傳在監獄裡因同情和保護地位最低的法輪功學員,直接被打死。

福建前寧德市中級法院經濟庭審判長李建峰:「他聽到的只是擁護他們的意見,對於反對者的意見,他一點都聽不到。因為這種體制造成它聽不到反對者的意見,那麼這個意見就是不全面的,最後結果就是不公正的。」

李建峰還表示,必須有一個能聽取意見,不被打壓的環境,這樣搞出來的東西才不是「皇帝的新裝」。但中國的立法過程不透明,中共的人大既是立法員又是裁判員,這很難保證公正。

旅居美國紐約的山東青島胡女士也希望中國能夠信仰自由,並傳承幾千年來的古老信仰,像唐朝那樣宗教既自由,國家又強大。她表示,有信仰的人心裡有神,能夠自我約束,做事有底線,對社會安定有利。

旅居美國紐約的青島胡女士:「在青島、煙臺,包括美國,我看到很多法輪功學員,真的覺得這些人按照真善忍去做的。沒有信仰的人,比如說大陸的一些貪官,一些惡官,就是因為大陸不相信有神。所以,他們強拆、殺人、放火,養小三。」

給法制辦的回信還說,法律不應是統治階級意志的體現,應該以普世價值為基準,為捍衛公平正義而存在。但《送審稿》中層層在限制公民的信仰自由權利,更多傾向是限制。

李建峰指出,中國真正要想有宗教信仰自由,必須先建立起一個公平、正義的環境,否則立法不立法意義不大。

採訪/常春 寫稿/夏勝春 後制/葛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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