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塌方式腐敗」 又有兩高官被判

【新唐人2016年10月19日訊】週三,中國山西省委前秘書長聶春玉和山西省委前統戰部長白雲分別被判刑15年和12年。中共「十八大」以來,山西官場出現「塌方式腐敗」,至少有七名省部級官員落馬。

週三,中共江蘇南通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聶春玉有期徒刑15年。

判決書稱,2004年至2013年,聶春玉擔任山西省呂梁市委副書記、呂梁市長、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長、秘書長等職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計4458多萬元人民幣。

同一天,江蘇南通中級法院以「受賄罪」判處白雲有期徒刑12年。

判決書稱, 2004年至2013年,白雲擔任山西省呂梁地委副書記、呂梁市委副書記、陽泉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山西省委常委、統戰部長等職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共1781多萬元人民幣。

據報,山西多名落馬官員都和江派周永康、令計劃及曾慶紅有關聯,多人涉嫌向周永康、令計劃賣官或行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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