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遊入境非法上ESL 華人加拿大學簽被拒

【新唐人2016年10月18日讯】一名中國女子來加拿大旅遊後參加英語班,以後又申請學生簽證,但被簽證官發現她參加英語班屬非法就讀後,拒絕了她的申請。

法院文件稱,41歲的張女士2014年8月持6個月有效旅遊簽證來加拿大。她在簽證到期前的2015年1月參加了加拿大的英語為第二語言(ESL)課程,同時辦理了旅遊簽證延長6個月的簽證。

同年4月,她讀完了ESL課程,計劃轉入同一所學校酒店管理的大專課程。這就需要學生簽證了。於是張女士於同年5月申請學生准證(SP)。

但出乎她的意料,簽證官表示,張女士之前讀ESL學校就違反了規定,屬於非法讀書,因此拒絕了她的申請。

張女士心有不甘,以為移民部搞錯了。她覺得她的ESL是在旅遊簽證期內完成的,符合移民部官網的說法。於是她聘請了律師,入禀多倫多聯邦法院。

然而不幸的是,法官貝爾(Richard Bell)近日做出判決,根據《移民與難民保護法》規定,在加拿大讀課程,如果能在旅遊期內完成,是合法的亦無需學生簽證,但如課程完成超出旅遊簽證期,則屬非法,與是否延長簽證無關。簽證官不能依據移民部的官網做判決。

法官還指出,即使非法讀書,等違規行為過去6個月後,仍能獲得學生准證。她的ESL課程在2015年1月開課,長達14個星期,而她的旅遊簽證在2月過期,因此她就讀ESL已屬違規,違規行為剛過去一個月,就申請學生准證,當然會被拒簽,簽證官沒有錯。

華裔移民顧問林達敏告訴《大紀元》,這類案子不多見。以往移民官會從寬解釋這項規定,但現在的移民官很嚴格。他估計,自由黨上臺18個月後,移民政策會有大的改變。以後再遇這種情況,華人還有可能獲得學生准證。

──轉自《大紀元》

(責任編輯:王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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