刪7天假落實周休2日 修法增勞工特休假

【新唐人2016年10月03日訊】中華民國總統蔡英文第一次「執政決策協調會議」,今天(3日)中午召開,預計討論勞基法一例一休爭議,全面落實周休二日,會中決定年底前完成《勞基法》修法,原本的7天國定假日會刪除,但未來也會修法增加勞工特休假。

勞基法》規定,勞工任職滿1年,隔年享7天特休假,滿3年起可享10天,滿5年起可享14天,滿10年後每增加1年年資就增1天假,最高30天。但公務員最初和勞工一樣滿1年可享7天;但滿3、6、9、14年起即增為14、21、28、30天。

也就是說,勞工要工作滿第26年時,才可享最高每年30天特休假,公務員則在第15年就有,總計勞工26年間可享464天特休假,而公務員達619天,差155天。

行政院秘書長陳美伶表示,勞基法修法有3個原則,首先是希望能夠讓全國國定假日統一,不要再有現在不一致而造成紛擾的情形;其次,是要真正落實週休二日;第三,要給勞工充分休息時間。

為了達成這些目標,陳美伶表示,將朝檢討特休制度方向進行。蔡總統希望能讓年輕人和資淺勞工能有足夠休假,並要求在年底前完成修法。

據蘋果日報報導,立院衛環委員會周三將審《勞基法》修法,特休假部分也會一併處理,希望最快11月就能三讀。

報導中說,目前朝野立委都有提案修法增加特休假,包括時代力量黨團版本,把勞工特休假比照公務員。

國民黨立委王育敏則提案工作滿半年即可享特休假。

民進黨立委鍾孔炤認為,應讓勞工和公務員休假趨於一致,提案勞工工作3個月就可享4天特休假,之後也比照公務員。

不過,有黨政人士表示,未來將兼顧政院與立委意見,但不太可能完全比照公務員。

(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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