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首虎」萬慶良受賄過億被判無期

【新唐人2016年09月30日訊】9月30日上午,有「廣東首虎」之稱的廣東前省常委、廣州前市委書記萬慶良的受賄案,在廣西南寧中級法院一審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萬慶良受賄所得財物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據判決書指,萬慶良於2000至2014年間,先後利用其擔任共青團廣東省委書記、揭陽市長、市委書記、揭陽市人大常委主任、廣東省副省長、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等職務上,以及職權及地位而形成的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發展、項目開發、職務晉升等事項上謀取利益,並直接或通過其特定關係人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財物,共摺合1.11億元人民幣。

公開資料顯示,萬慶良,漢族,1964年2月出生,今年52歲,廣東五華縣人,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

2014年6月27日,據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消息,廣東省委常委、廣州市委書記萬慶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組織調查。3日後,中組部有關負責人證實,中央已決定免去萬慶良領導職務。

2014年10月9日,中紀委通報,對萬慶良嚴重違紀問題進行立案審查。10月23日,中共四中全會確認,開除萬慶良黨籍。

2015年12月25日,萬慶良受賄案在南寧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萬慶良被控受賄1億1,125萬餘元人民幣。

萬慶良是中共十八大後廣東落馬的首個省部級高官,被媒體稱為「廣東首虎」、「華南虎」。

(記者張莉報導/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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