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男子冤獄27年 省府賠償800萬

【新唐人2016年06月09日訊】(新唐人記者張寧綜合報導)卑詩男子Ivan Henry因被誤判性侵罪入獄27年,最終獲得約800萬元賠償。

在星期三公布的裁決書中,法官Christopher Hinkson寫道:「我發現在1982年和現在,檢察官都有責任披露相關材料,無論這些材料是否將用於舉證。」

Ivan Henry於2010年被無罪釋放後,入稟卑省高等法院,對檢控方提出民事控告,他於1983年被誤判10項性侵罪名,並被囚禁27年,2015年獲得溫哥華市府和聯邦政府的賠償。

在這筆賠償中包括53萬元的收入損失和特別損失56,691.80元,其餘的75萬主要是對Henry的人權侵犯做出的賠償。

法官寫道:「Henry先生認為,在評估其賠償的首要和明顯原因在於他被每週7天,每天23小時囚禁在一個牢房中多年, 他認為自己的餘生可能將是這樣度過,直到最後。」

法官指出,加拿大曾發生類似冤獄案,因強姦及謀殺罪名入獄23年的米爾軋德(David Milgaard),後來憑新的DNA證據得以翻案,於1999年獲1000萬賠償 。

不過溫哥華強姦受害人輔導會則對高院判決表示憤怒,他們表示,亨利在2010年被宣告無罪,是因為當年的判決是錯誤的,並不能證明亨利是無辜的。該團體也批评法官,沒有讓被害人做法庭陳述。該團體發言人表示,亨利在1980年之前,曾因意图强奸罪在缅省溫尼伯入狱服刑。

現年69歲的亨利,被控在1981年5月份和1982年6月份期間,在溫哥華強奸案中毆打八位女性,並在1983年被判3起強姦案、2起企圖強姦案和5宗強暴猥褻罪名成立。

2010年,卑詩上訴法庭卻推翻他的10宗罪名,並裁定將亨利無罪釋放,理由是撿控官沒有披露全部證據。之後,亨利則控告聯邦政府、卑詩政府、和溫哥華市府及溫哥華的三名警員。

責任編輯: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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