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聞】三到四月168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

【新唐人2016年05月24日訊】自中共勞教制度在外界壓力下被迫取消後,勞教所迫害的最大群體——法輪功學員卻沒有因此而少受迫害,只不過非法關押場所從勞教所轉移到了監獄,非法勞教變成非法判刑。據《法輪大法明慧網》統計,僅今年3到4月份就有一百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其中包括多名依法控告江澤民的學員。

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在今年3到4月間,至少有168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迫害最嚴重的地區依然是遼寧、山東、黑龍江等省份。尤其是遼寧省,非法判刑人數已經連續三年排名第一。

值得關注的是,在被曝光的眾多迫害案例中,有不少法輪功學員是因為控告中共黨魁江澤民而遭到了報復。據報導,從去年五月至今,大陸已經有超過20萬的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人向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投遞了訴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兇江澤民。但很多人也因此被中共警方騷擾、威脅、綁架、甚至非法判刑。

遼寧省阜新市「訴江」法輪功學員家屬王女士:「我妹妹去年在單位裡工作的時候,『610』啊、當地派出所還有他們學校的領導就找她談,要求她如果要是繼續『訴江』的話,就要開除公職,這種威脅。或者受到它們進一步的拘留啊、判刑啊,就有下一步,希望她收回控訴書,希望她簽字。然後我從我妹妹嘴裡也聽到,我們當地的很多的學員被騷擾,她這種情況有很多。」

四川省樂山市「訴江」法輪功學員家屬朱女士:「我的兩個哥哥,就是因為『訴江』,那個派出所就去了十幾個警察就綁架、抄家。那個地方迫害還比較嚴重,那個地方以前是周永康的地盤。」

據《明慧網》統計,3到4月份,大陸至少有10名控告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更多的人被非法庭審。近期,僅遼寧省朝陽市就有50多人被非法庭審,共計70多人被預謀判刑。

對此,大陸多位律師表示,控告江澤民合法合理,是中國公民的正當權利。

張讚寧:「《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公民有控告國家公務員,國家工作人員的權利,可以控告。起訴江澤民不但沒有立案,還把控告江澤民的人給抓起來。這肯定不合法。這就是證明我們國家還不是一個法治國家,領導人的權力比法律還大。」

《明慧網》報導指出,中共自知迫害法輪功違法,因此所謂的「公開庭審」只不過是個幌子,用來掩人耳目。例如,在168名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有144人是被秘密判刑的,佔總人數的85%。而中共使用最多的罪名就是「利用邪教破壞法律實施罪」。

但多名法學專家、律師分析認為,上述罪名的成立必須滿足兩個條件,一是「利用邪教組織」,二是「破壞法律實施」。但目前中國並沒有任何法律將法輪功定為邪教,也沒有任何證據證明法輪功學員究竟破壞了中國哪一條法律法規的實施。

東南大學法學院教授張讚寧:「我在法庭上講:公訴人提出的證據,沒有一個證據是能證明他有破壞法律實施的行為,也沒有證明他有社會危害的行為,因為犯罪必須有社會危害的行為。我講他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指控他犯罪。」

大陸律師蘭志學:「公民他有信仰的權力和自由,在所有的法律當中,包括在公安部的一些規章當中,就從來也沒有看見過關於法輪功是X教這樣一個法律名詞、概念和規定。」

令人難以想像的是,在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中,70歲到80歲的老人就有13人,此外還有一名82歲的老婦。而黑龍江雞西市一名下肢癱瘓的殘疾人,竟被非法判刑6年之久。

由於中共的網絡封鎖,《明慧網》報導中的數字僅為不完全統計,更多的不為人知的迫害,依然在發生著。

採訪編輯/張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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