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高發布司法解釋 郭伯雄令計劃蘇榮或面臨重刑

【新唐人2016年04月18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中共兩高聯合出台「解釋」,明確貪污罪、受賄罪判處死緩後,終身監禁不再減刑、假釋。時值中共高層權鬥中國級「大老虎」面臨開審,此「解釋」出爐,引起網友熱議。

4月18日,中共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聯合發布「關於辦理貪污賄賂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對於死刑和死緩做了重新解讀。

其中強調,死刑立即執行適用於犯罪數額特別巨大,犯罪情節特別嚴重,社會影響特別惡劣,造成損失特別重大的貪污、受賄犯罪分子。對於符合死刑立即執行條件但同時具有法定從寬等處罰情節,不是必須立即執行的,可以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

對於終身監禁適用的情形,《解釋》定義為,判處死刑立即執行過重,判處一般死緩又偏輕的重大貪污受賄罪犯,可以決定終身監禁。同時,凡決定終身監禁的,在一、二審作出死緩裁判的同時應當一併作出終身監禁的決定,而不能等到死緩執行期間屆滿再視情而定。其中強調,「終身監禁一經作出應無條件執行,不得減刑、假釋。」

2015年11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對貪污罪、受賄罪「數額較大」的標準定為3萬元;「數額巨大」的一般標準定為20萬元以上不滿300萬元;「數額特別巨大」的一般標準定為300萬元以上。而貪污、受賄1萬元以上不滿3萬元,同時具有特定情節的,也追究刑事責任;數額不滿「數額巨大」「數額特別巨大」,但達到起點一半,同時具有特定情節的,也認定為「嚴重情節」或「特別嚴重情節」,從重處罰。

新華網對新《解釋》報導後,大陸各大媒體進行轉載,引起網友熱烈討論。網民「長耳朵董小龍」跟帖問:「有木有已經減刑了的?如果有怎麼處理?」

網民「瞬間就想通了」跟帖:「百姓笑而不語。」

網民「p5vvct1ed3lu」:「終身監禁不得減刑……這個好!」

「不會游泳的魚」調侃:「監獄放得下這麼多人嗎?是否要設一個專門關押的地方,像動物圓那樣的設計,供人們觀看,可收門票,以養活他們。同意的點贊。」

andy調侃:「那得建多少監獄啊。」

網民「李京」分析:「那終身監禁還不如判死刑呢,被判的一定不好好表現,因為沒有未來,還倍受煎熬,估計自殺的要多了。同時還浪費國家的監獄資源。」

3隻國級「大老虎」或面臨嚴懲

中共兩高關於貪污、受賄罪新解釋出爐,此前落馬面臨受審的中共國級「大老虎」:蘇榮、令計劃郭伯雄,被認為或面臨嚴懲。

前中共全國政協副主席蘇榮,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2014年6月14日被宣布調查;2015年2月17日,被以涉嫌受賄罪立案偵查並採取強制措施,沒有透露貪腐程度。

前中共中央統戰部部長令計劃,因涉嫌嚴重違紀,2014年12月22日,被宣布立案審查;2015年7月20日,以涉嫌受賄罪被立案偵查並逮捕,未透露貪腐程度。

中共前軍委副主席郭伯雄,2015年4月9日被調查,7月30日被正式宣布涉嫌受賄犯罪,移交軍檢;2016年4月5日,郭伯雄涉嫌受賄犯罪案偵查終結,移送審查起訴。軍事檢察院查明,郭伯雄直接和通過家人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

外界分析認為,本次中共兩高關於「終身監禁」解釋的出台,或預示著以上3隻老虎之中或有被判「死刑緩期執行終身監禁」的可能,這將為將來落馬的「國級」老虎鋪定道路。而對於已被判處無期徒刑的中共前政治局委員薄熙來和中共前政治局常委周永康,外界普遍認為量刑太輕,會不會也將被採取「終身監禁」定局,也未可知。

時政評論人士王琨認為,習近平王岐山以「反腐打虎」形式對中共前黨魁江澤民派系政變集團進行清理,在對落馬老虎的處理上涉及到兩難的問題:如實照章判處,個個死有餘辜,殺氣太重容易造成恐怖氣氛,不利於剛剛主政下的政局穩定;個個不能照章判處,明顯量刑太輕,久之必然失去應有的「權威信用」,不利於形成下邊「心服口服」的執政秩序。一切問題的解決,關鍵在於根本,問題出在中共體制,問題關鍵在於江澤民利用中共體制把整個國家弄成亂局,不解決中共和江澤民,其他一切手段都可能「弄巧成拙」。

責任編輯:趙雲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