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倫多祖孫四人車禍喪生 醉駕肇事者獲刑10年

【新唐人2016年03月29日訊】(新唐人记者至成综合报导)大多倫多新市法庭今天判處一名酒駕肇事者10年監禁,加上12年不准駕車。這名男子在車禍中導致一家祖孫四人喪生。

此案也引起社區震動,紛紛對酒後駕駛這種不為自己和他人負責的行為提出譴責。

肇事者Marco Muzzo在去年9月,因酒駕導致一位老人及三位兒童死亡。死者的家人到法庭聽審,面色深重而堅定,而Marco Muzzo 面容憔悴。

現年29歲的Marco Muzzo于今年2月,對4項酒後駕駛導致他人死亡的指控,以及兩項酒後駕駛導致他人人身受到傷害的指控,供認不諱。

檢控方向法官Michelle Fuerst提出十至十二年的刑期,而辯護方律師Brian Greenspan希望能減到八年的刑期,不過Muzzo最終還是對10年刑期表示接受。

案件回顧

2015年9月27日,剛從邁阿密單身派對飛回多倫多皮爾遜機場的Marco Muzzo, 開車返回位於旺市的家。他在Kirby Road和Kipling Avenue路口,超速撞上一輛休旅車,導致車內四人死亡。

Marco Muzzo 在車禍后兩小時的酒精檢測中,其酒精含量超過安省法律規定的兩倍還多。現場警方對Muzzo的描述中說,他“已經站不穩,雙眼模糊,要靠別人幫助才能保持平衡,他尿了褲子,聽不懂警方的指令,口氣中充滿了酒的味道。”

车祸中喪生的是65岁的Gary Neville、他的孙子Daniel 、Harry和孙女Milly,他們分別是9岁、5岁和2岁。

酒後駕駛必須禁止

虽警方及相关团体一直积极宣传醉酒驾驶带来祸害,但仍然有人明知故犯,專家表示居民們要從心底里認為酒駕是不對的,而不是只從交通事故中得到教訓。

安省对于醉酒驾驶/服药后驾驶(impaired driving)的惩罚包括,如果被警员当街截查到有司机涉嫌醉酒驾驶,被验出身内血液含酒精超出法例规定成分,即由0.05毫升至0.08毫升,若第一次初犯,会吊销驾驶执照3天,汽车被拘押7日,罚款150元。若在两年内有第二次、第三次重犯,亦大多只是被吊销驾驶执照7日或30日。如果被验出驾驶时体内血液含酒精成分高于0.08亳升,作刑事论,也都只是罚款及暂时停牌。

另外,对于持有G1、G2驾驶执照人士涉及酒后驾驶,警方采取是零容忍政策,按法例他们驾驶时,应该是一滴酒都不能入口的。但仍继续不断有人酒后驾驶、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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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唐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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