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城警察展新配備 談何時開槍

【新唐人2016年03月03日訊】美國法律,保證警察執行公務的,絕對權威,但警方執法開槍,也常被質疑是否執法不當,為了讓大眾,更了洛杉磯警察局的執法作業程序,3月2日,洛城警局,舉行記者發佈會說明。

當警方與嫌犯對峙,甚至開槍,常引發眾人質疑。

洛杉磯警察局展示了最他們的最新設備,也分享他們在何種情況下會開槍。

LAPD培訓部副警監William A. Murphy:「一般警察開槍,是因嫌犯有火力並對警察開槍,警察為了保護生命會立刻開槍反擊,可能怕中彈致死或嚴重受傷,這是他們的法定權力可使用致命武器。」

平時警員佩帶的武器,除了真槍,還有其他不會造成生命危險的武器。 例如胡椒噴霧器(OC spray)、還有豆袋槍(bean bag weapon)和電極槍。而據統計,警方開真槍的比例並不高。

LAPD警察科學培訓部司令官William A. Murphy:「2014年有30位警察開了槍﹔我們只在約1.3%的情況下使用武力,98.7%的逮捕行動中並沒有使用武力。」

警察開槍後會被調查,如行為不當也將被嚴懲。

LAPD培訓部副警監William A. Murphy:「一旦警察明確開了槍,我們會安排完整詳盡的調查,這也是獨立調查,有地區檢察官、督察長,不單是洛城警局自身的調查。」

官方也希望藉此活動提醒民眾,警察執法時有絕對權力,對您說不准動時,請不要輕舉妄動。

新唐人記者蘇湘嵐、薛文洛杉磯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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