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U簽證 獲得合法身份的利器(移民諮詢系列報導一)

【新唐人2016年03月03日訊】從簽證、綠卡到公民,是美國合法身份的三個階段,也是美國夢的一個基本組成部分。不過越來越多各類型移民,讓獲得簽證也有點像高考一樣、是眾人過獨木橋,那麼有哪些簽證類型可以幫助您更快的獲得合法身份呢?今天為您介紹的是受害者U簽證的第一部分,甚麼是U簽證。

U簽證,俗稱受害者簽證,是針對在美國受到刑事犯罪傷害的移民提供的一種簽證類型,也是幾種可以轉綠卡的簽證之一。

移民律師王君宇:「目的是待在美國、幫助警方指控傷害他的人。」

如果你在美國被家暴、性侵犯、被搶劫等,就具備了申請U簽證的第一個條件。

移民律師王君宇:「第二個條件就是和警方合作,基本上報警就可以了,但是報警後,你也不能拒絕合作。第三個條件是要有嚴重傷,傷害包括肉體和精神,比如一些家暴的受害者。」

這種傷害,除了醫學鑑定,還可以通過一些表現反映出來,作為證明。

移民律師王君宇:「比如你剛剛被搶了,你現在開始養狗了,你不是愛狗的人,但現在開始養狗了,」

U簽證申請人可以是本人,也可以是家人。

移民律師王君宇:「如果本人離世,家人可以申請U簽證。」

那受害人除了為自己申請外,還可以申請甚麼人呢?

移民律師王君宇:「他可以申請他的家屬、陪同,他是U-1,同時可以申請他的配偶和子女﹔如果受害人不滿21歲,可以申請父母和兄弟姊妹的簽證。」

每年10月1日,移民局會放出1萬個U簽證名額。

移民律師王君宇:「這幾年的配額都能用完,從大概2年前開始,就有了『候補單』。」

那麼甚麼是候補單?在U簽證的申請等待期,申請人有哪些權利?請關注後續報導。

新唐人記者李蘭、唐誠紐約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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