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言論箝制升級 網絡發佈新聞需許可

【新唐人2016年01月14日訊】中共互聯網信息辦公室日前公布網上信息管理規定修訂稿。新修訂規定,除之前網站外,要求任何以論壇、微信、微博等提供新聞服務的,必須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相關許可。

中共互聯網信息辦公室13號公布,國務院正就新修訂的《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徵求意見。

新修訂規定,在未來,不僅提供新聞採編發佈、轉載服務的互聯網站需要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許可服務,還將各類新媒體納入管理範疇,包括通過應用程序、論壇、博客、微博、即時通信工具、搜索引擎等提供新聞相關服務的,以及提供新聞信息發佈平臺服務的,也要取得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許可。

所謂的互聯網新聞信息,內容包括政治、經濟、軍事、外交等報導、評論,以及社會突發事件的報導、評論。

維權網信息員肖先生:「管控言論,就是不讓人說話。其實和他們謊言和暴力相結合的執政方式是分不開,所以它要想很多辦法來維繫這個謊言,就必須要不能讓別人說話了。」

另外,與許可制度相關的一條監管新規定是,將要求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提供者建立總編輯負責制,設立總編輯,總編輯對互聯網新聞信息內容負總責。

肖先生:「一種手段吧,讓每個人頭上也懸了一把劍吧。一部分人,包括一些媒體敢於說話,已經不符合黨的要求了,所以要重新規範他們的言論,以及他們言行的方式。」

在處罰手段方面,新規明確了罰款、責令停止相關服務活動、撤銷許可、追究刑事責任等方式,取代了過去規定裡的「停止互聯網信息服務」和「責令互聯網接入服務者停止接入服務」。

肖先生:「無非是加強控制的手段,讓人投鼠忌器,不敢在政治方面,尤其對政府、對黨的看法方面,不要亂發表自己的感慨言論,這個是歷史的倒退。」

《互聯網新聞信息服務管理規定》是在2005年9月發佈的,距此次修訂已經超過10年,修訂後,主管單位將由國家網信辦取代國務院新聞辦。

新唐人記者易如、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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