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我媽是我媽」盤點2015中國五類奇葩證明

【新唐人2015年12月29日訊】(新唐人記者唐明綜合報導)今年以來,各類「奇葩證明」層出不窮,外出旅遊、買賣房子、找工作、生孩子等,都需要出具證明,令人啼笑皆非,匪夷所思。「奇葩證明」成為了2015年一個難以忽視的關鍵詞。如證明「我媽是我媽」,證明「我還健在」,證明「結婚前未婚未育」,證明「我是我」……。盤點今年「奇葩證明」大概分為五個類型。

「匪夷所思」型——證明「我媽是我媽」

陳先生一家三口準備出境旅遊,被要求出具和緊急聯絡人的母子關係證明。他早已落戶北京,父母在江西老家的戶口簿上沒了他的信息。頭疼之際,有人支招,可到父母戶口所在地派出所開個證明,證明「你媽是你媽」。最後這一難題的解決,得益於向旅行社交了60元錢。

「不證自明」型——證明「我還健在」

福建漳州一74歲老人到電信局辦業務,被要求開健在證明。當地派出所為讓老人少走彎路,開了證明:「老人健在,活生生的人在你們面前,身份證戶口本都還在,還要開健在證明,有必要麼?」

「無理取鬧」型——證明「婚前是未婚」

胡女士大學畢業後落戶在昆明,婚後生活在成都,為了解決戶口異地帶來的不便,決定將戶口遷到成都。她先後跑了戶口所在地居委會、昆明市五華區民政局和派出所、雲南省教育廳、檔案館等部門,卻被多次推諉、「踢皮球」,無法開出「婚前是未婚未育」的證明,戶口業遷不了。最後,她通過求助媒體、撥打市長熱線才解決了問題。

安徽一位老人急需賣房籌錢治病,賣房時被要求證明「我老婆是我老婆」。

「挑戰智商」型——證明「我是我」

原籍駐馬店的陶先生,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其身份證尾號被更改。將戶口遷至北京時,為了證明「我是我」,他辦了兩次結婚證,一個月內在北京和駐馬店之間跑了7趟。後來,陶先生回到駐馬店,找到鄰居開出證明:「我是在這出生的、長大的」,才艱難證明了自己的身份。

「無法證明」型——「撕錢」證明、「吵架」證明、「摔倒」證明

居民為各種證明焦頭爛額的時候,社區也逐漸成為包辦百事的「萬能貼」。老太摔傷找保險賠償,要社區開「非打架鬥毆受傷」證明;夫妻鬧離婚,需證明妻子「與丈夫常常吵架」;孩子撕碎紙幣,需證明「殘幣不是故意撕的」。

一位老人去世後留下一張存摺,他的子女去銀行取錢時,竟被要求「本人親自來取」。

還有一個奇特的故事說,有人因政府部門工作失職,被登記成「已死亡」。為了證明他還是活著的,他跑了不知多少個政府部門,花了無數時間和精力,最終還是無法證明自己還活著。

大陸媒體報導,有數據表明,社區開出的證明中,「奇葩」者佔六成以上。這些奇葩證明,往往通過開後門找關係送錢可以解決。

外界分析認為,送錢可以解決「奇葩證明」,也就是說,為了一點利益和腐敗,導致政府各個職能部門有意設難,「奇葩證明」出現的根源,是這個社會的扭曲和變態,不僅給老百姓生活帶來很大不便,同時也給社會製造一大笑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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