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陸律師再呼籲 廢修《律師法》45條

【新唐人2015年12月08日訊】中國大陸45位律師向全國人大常委會提出,廢修違憲的《律師法》

第四十五條等事宜,已經過了兩個月,沒有得到任何答復。12月7號,45位律師在網上發表連署建議書,再度要求當局糾正強制律師加入律協、年檢的錯誤。

中國大陸45位律師,12月7號在網上發表連署建議書,敦促人大常委會認真考慮廢修違憲的《律師法》第四十五條等事宜。

連署人之一雲南律師王龍德:「我們執業過程中,發現我們得通過一個違法的行為,我們提出一個建議,我們在兩個月前的時候,就已經郵寄到各個部門啦,但是一直沒有得到回覆,這是第二次反映。」

《律師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律師、律師事務所應當加入所在地的地方律師協會。加入地方律師協會的律師、律師事務所,同時是全國律師協會的會員」。據了解,大陸律師每年都必須向律師協會繳納數千元的「會費」,不交會費就不給年檢,而律師事務所的年檢則要繳納數萬元,金額各地不同。

連署人之一廣東律師吳魁明:「年檢制度本身就已經是違法的,律師法裡面根本就沒有這個條款,這是第一個﹔第二呢,年檢實際上是控制、打壓律師的手段,很多做人權案件、敏感案件,敢於直言的律師都不給你年檢,然後法院、看守所以這種理由不給你辦案。包括普通案件它也不給你會見,說是涉及國家機密,阻擋你幹律師工作。」

建議書中提到,執業律師在多年司法實踐中,發現《律師法》第四十五條嚴重違反了中國《憲法》﹔中華全國律師協會、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的律師協會、各州市的律師協會在成立登記過程中,均存在違反國務院《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錯誤登記的嚴重問題。

新唐人記者熊斌、元真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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