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證監會宣布 重啟新股發行

【新唐人2015年11月8日訊】據大紀元電子報11月7日的報導,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6日宣布,將完善新股發行制度,新聞發言人鄧舸表示,在完善新股發行制度全部落實前,年底前會先恢復28家新股發行,但並未公布詳細時間。

中國在今年6、7月發生股災時,曾暫停公開募股(IPO),當時有28家公司原訂要在7月進行IPO,被迫暫停。

陸媒新華社報導,完善後的新股發行制度,將對巨額資金打新、簡化發行審核條件、強化中介機構責任、加大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等事項提出政策措施。

在巨額資金打新,會包括取消現行新股申購預先繳款制度,改為確定配售數量後再進行繳款,強調新股申購自主決策、自擔風險、自負盈虧,券商不得接受投資者全權委託申購新股等。突出發行審核重點方面,則調整發行監管方式,嚴格執行《證券法》規定的發行條件,將審慎監管條件改為訊息披露要求。

另外,公開發行2千萬股以下的,取消詢價環節,由發行人、主承銷商協商定價,簡化程序,提高發行效率,降低中小企業發行成本。

相關文章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