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13省部級高官被判刑 專家揭一大隱秘原因

【新唐人2015年10月19日訊】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即將召開前夕,陸媒19號報導說,十八大後,落馬的省部級高官13人已獲刑。評論認為,這些落馬高官,從表面上看是因貪腐入罪,實則是因追隨江氏集團迫害法輪功報應

習近平十八大上臺後高調反腐,大批官員落馬,其中省部級高官就有上百名,目前,22人涉及的案件已開庭審理,13人被判刑。有媒體記者梳理髮現,被判刑的13人中,10人受賄超過千萬元。

其中四川省文聯原主席郭永祥、中石油集團副總經理王永春、海南省原副省長冀文林、中共國資委前主任蔣潔敏、四川前省委副書記李春城等10人被判處10年以上刑期。

旅美原大陸歷史學教授劉因全:「中共的官員不管在任的也好,退休的也好,好多人都是有問題的,甚至說無官不貪,逮捕他們這是大快民心的。我認為中紀委應該加大反腐力度繼續抓一些官員。」

中共十八屆五中全會將於10月26號至29號召開,從10月12號至16號,北京當局集中審判了江派大員周永康的親信蔣潔敏、李春城和中共公安部原副部長、「610」頭目李東生和河北省委前書記周本順等人。

中國資深法學專家趙遠明:「實際上從他的陞官執政歷史來看,他實際是屬於江派的,貪腐、鎮壓法輪功都屬於榜上有名的。實際上是一種報應,你為非作歹的話,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現在是報應來了,被習近平拿下。」

這些因貪腐落馬的省部級高官,都長期追隨江澤民、周永康等迫害法輪功,犯下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受到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的國際組織」的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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