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法律界促防止賄賂條例規管特首

【新唐人2015年10月08日訊】香港前特首曾蔭權日前突然遭廉署起訴,令外界關注目前《防止賄賂條例》不適用於特首的問題。多位法律界人士敦促當局修例,質疑梁振英故意拖延。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及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出席一電臺節目表示,現行的防止賄賂條例部分條文沒有包含行政長官在內,應該進行修例。

資深大律師湯家驊:「無論在立法會那個層面或者社會的層面,其實根本沒有任何障礙,唯一的障礙就是特區政府不願意做這件事,所以我覺得有需要公開呼籲梁振英就這件事儘快做出一個積極的回應。」

查錫我強調,特首並非超然於法律,全港所有法例都應該將行政長官納入其中。

前廉署總調查主任查錫我:「以前的總督他是代表英女王,英女王在傳統上有免被起訴的權,但是現在97之後,特首並不是代表英女王,就算他是中央委任,中央並沒有給他一個豁免權是可以超然於香港的法例。」

梁振英在競選時曾承諾儘快落實相關建議,但至今仍沒有進行,他否認與他涉及澳洲UGL五千萬元有關。

新唐人記者林秀宜在香港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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