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捷運砍人案 主犯鄭捷首度道歉:除死刑沒有別的

【新唐人2015年09月22日訊】鄭捷去年5月21日犯下臺北捷隨機砍人釀4死22傷慘案,今(22)日上午提訊時,對於犯行,鄭捷竟說:「我沒有否認犯罪,但對我有利的證據都沒有調查。」引起旁聽席家屬一片譁然,痛斥他是「人神共憤的人渣」。不過,他也首度在庭中向被害人道歉:「對我犯下的犯行,對被害人感到抱歉,我也知道現在除了死刑之外,沒有別的刑度,所以不是為了脫罪才講這些話。」

去年5月21日,鄭捷在捷運江子翠站隨機砍人釀4死22傷慘案,一審遭判4個死刑、144年半徒刑。全案上訴二審後,高等法院今天上午再提訊鄭捷開庭。

蘋果日報報導,鄭捷今穿著白色POLO衫、戴著口罩,被問及他是否會向被害人家屬道歉,他僅眼球上揚,隨即步入法庭。

報導說,合議庭審判長問鄭捷,有沒有什麼話要對家屬說?鄭捷竟說:「我沒有否認犯罪,但對我有利的證據都沒有調查,其他的交給律師表示意見。」

話一出口引來旁聽席家屬一片譁然,有家屬氣憤痛罵鄭捷是「人神共憤的人渣」。

隨後,鄭捷律師在庭中質疑,法院沒調查對鄭捷有利的證據,包括他有教化、矯正的可能性,以及他患有葛瑞夫茲氏症,必須進一步治療,且鄭捷是否因罹患此病症導致他犯案,法院也沒詳加調查。

律師說,檢方委託的台大醫院對鄭捷做精神鑑定,但醫師卻對鄭捷施打鎮靜劑,認為此舉是違法不當訊問。

律師又說,一審委託警大教授做的心理鑑定沒否定鄭捷有教化可能,本件不應判死;但公訴檢察官認為,鄭捷造成重大死傷,應判死刑。

(責任編輯:許惠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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