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澤民組建的特權機構 給中共官員帶來3種罪行

【新唐人2015年07月28日訊】(新唐人記者鍾離述綜合報導)目前,向中共最高檢察和最高法控訴中共前黨魁江澤民的人數,已經超過10萬人次。江澤民當年組建的特權機構「610」成為被關注焦點,有分析指出,「610」組織給參與其中的中共各級官員帶來3種罪行。

海外中文媒體《明慧網》報導,從5月底到7月23日,《明慧網》已收到總數103605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遞交給中共最高檢察院、法院、公安部等相關部門對江澤民的訴訟狀副本。由於網路封鎖和信息傳輸的不便,實際數字不止於此。

報導稱,這些法輪功學員來自於各行各業,努力地按照「真善忍」做人,都是社會的主流民眾。其中包括:知識分子、社會精英人士、政府部門幹部、企事業管理、技術人員、醫生、律師、教授導師,工人、農民、商人等等。

在超過10萬份的訴江狀副本中,對控告人所遭受的迫害類型初步統計顯示:遭迫害嚴重傷殘、或有親屬被迫害致死者,2721例;一家多名修煉人遭迫害者,13058例;被非法勞教、判刑者,16054例;被非法關押精神病院者,465例;被非法拘禁在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者,37633例;遭嚴重經濟迫害,被勒索、開除、扣押工資或退休金者,19590例;家人、孩子因迫害而失去工作、失學、精神異常、去世者,5523例。

江澤民應對610犯罪集團的罪行全部負責

江澤民對法輪功學員的種種迫害,是通過成立610特權機構完成的,署名李律平的文章評論稱,江澤民是這個共同犯罪的首犯,他應對610犯罪集團的全部罪行負責。

江澤民利用自己佔據的權力和影響力,糾集起610「惡勢力」並發展為黑社會性質的犯罪集團,組織發動、策劃指揮、參與實施等一系列犯罪行為,涉及以下3種罪行:

第一.集團罪行。文章指出,中共610集團預謀實施的犯罪是集團犯罪,地方610組織參與集團預謀實施的犯罪是集團罪行;610組織中成員參加集團預謀實施的犯罪也是集團犯罪。但是,對其他成員超出集團預謀以外的犯罪,不屬於集團罪行,集團可不承擔這部分責任。

第二.地方罪行。文章指出,中共地方610參與集團預謀實施的犯罪是集團犯罪,屬於集團罪行。但是,地方610在犯罪過程中超出集團預謀以外的犯罪,不屬於集團罪行,集團不承擔這部分責任,由地方610組織承擔這部分責任。

例如,最近大陸有些地區對訴江的群眾進行抓捕、拘禁等等行為,就屬於地方罪行,而不屬於集團罪行,因為集團沒有這方面的預謀和部署,因此集團不承擔其責任,而由地方610組織承擔這部分刑事罪責。

第三.個人罪行。文章指出,中共地方610參與集團預謀實施的犯罪是集團罪行;610組織中成員參加集團預謀實施的犯罪是集團犯罪。但是,對其他成員超出集團預謀以外的犯罪,不屬於集團罪行,集團不承擔這部分責任,由其他成員自己承擔這部分刑事責任。

例如,在實施組織統一抄家抓捕行動過程中,某成員甲偷盜了貴重物品竊為己有,抄家抓捕罪行由集團負責,甲只承擔其應負的部分罪責。但是,偷盜罪責完全由甲個人擔責,集團不承擔偷盜的刑事責任。

強姦罪也是一樣,集中把女性法輪功學員投入男牢,是集團罪行;個人在執行抓捕和拘禁等過程中,自己起了歹意強姦了女性法輪功學員,屬於個人罪行。侵占罪、綁架罪、強制猥褻、侮辱婦女罪等罪行,都存在類似情況。

訴江受到各界支持 呼籲中共體制內人員不做江澤民陪葬

近日,美國舊金山灣區、美國休士頓、加拿大蒙特利爾、丹麥、澳洲悉尼法輪功學員在當地舉行集會,當地政界要員出面聲援訴江。加拿大前聯邦參議員迪尼諾(Consiglio Di Nino)說,訴江最終會讓所有的中國人受益,並祝福中國有美好的未來。

中國大陸民眾也紛紛表態支持訴江,指出今天中國社會亂成這樣,都是江澤民和中共造成的,早就應該把他抓起來了。

《大紀元》2005年的鄭重聲明曾提到,共產黨的末日就要到了,神一定要清算這個惡魔。所有參加過共產黨與共產黨其它組織的(被邪惡打上獸的印記的)人,趕快退出,抹去邪惡的印記。曾被歷史上最邪惡的魔教所欺騙的人,曾被邪惡打上獸的印記的人,請抓住這稍縱即逝的良機!

江澤民以中共名義親自組建610組織,也是中共的龐大體系的一部分,其中主動和被動參與的人,同樣面臨著上述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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