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篇文字傷害高層嗎?實話實說為何不給看?

再要說說律師

某些原因引起我今天提筆的興趣,寫了以下的再說律師之文字。

在未寫正題時,讓我說明在"揍熱鬧說說維權律師被抓亊"的文中,有民族律師一名詞,在此附加說明,民族律師是小數民族自起的名字,凡是小數民族有律師證的,他們自稱為民族律師。我這裡是民族地區,自治縣,在這庭審時可用民族語言與文字,民族律師就是代理人與翻譯,是雙重身份人。停筆,請原諒在原文中未說明。

律師有三種,亦正亦邪雙面律師,正面有正義感的正直律師,專搞歪門邪道與法官狼狽為奸的,充當公檢法司出納的人渣律師。

雙面律師,這種律師,你假如請了他,他先必把雙方底子摸清,雙方靠山後台,經濟等等,至於起訴案情,理由並不很重要,而靠山後台才是重中之重。如雙方都無靠山後台,這就要看經濟了,誰錢多,肯出錢。還要看的是對方請了誰當代理人,這人在律協中排行老幾,他與法院關係如何。這律師就會向你透底,勝,敗,平各佔幾分,他在出庭中的表現就是他的行動了。不痛不癢說幾句,死扣法律,亊實,證據,這就是他庭審表現與在此案中的作用了。我的結論是,花錢白請,買肉包子打狗。

正直律師,這種律師一般不代理無理案缺理案,你要代理他會首先告訴你,勝訴幾分敗訴幾分,如敗訴性多,他會支持你走調解之路,或者勸你不起訴另走別道解決。如果他聽後案情,一口答應幫你,這官司十拿九穩勝訴,最壞也是平局,決不會敗訴。在庭審中這律師他會死嗑的,這是死嗑正直正義律師。

出納人渣律師,這種律師是與法院,司法,檢察院,公安局等,關係都很好,是與這些部門狼狽為奸的律師,認錢不認人,有理無理全不管,給錢辦亊,勝訴律高,所以稱為出納的人渣律師,他是公檢法司的出納員,他是出面受賄人,吃過手錢的律師,專搞歪門邪道。這種律師佔比例不少。這種律師的產生,就是沒有大糞與死屍,就沒有或者少有蒼蠅的道理一樣。

再看這些被抓維權律師屬哪種,還需點明嗎?

文章來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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