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構陷關押半年 龐友無罪返家

【新唐人2015年07月07日訊】北京法輪功學員龐友去年底到陝西宜川縣訪友時,被非法綁架、關押半年之久,日前,收到宜川縣法院的無罪釋放判決書,目前龐友已經回到家中。

去年12月5號,龐友到陝西延安宜川縣訪友,因當地發現法輪功真相材料,警方非法綁架了龐友,並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用《刑法》300條給他定罪。4月27號,宜川縣法院對龐友案進行開庭審理,法官作出「免於刑事處罰,無罪釋放」的判決。

龐友的辯護律師王全璋今天(7月7號)告訴《新唐人》,宜川縣法院在6月11號下達了無罪釋放的判決書,目前龐友已經回到家中。

北京律師王全璋:「這個結果對我們來講還是一個好的結果,從目前我們辦理的案件當中,判決上,一個是當事人沒有認罪,再一個,當事人也不是身體上的原因,而且過去曾兩次連續判刑,這一次又被審判,他的結果應該是最好的,對當事人最有利的。」

王全璋說,4月份庭審時,公訴方指控龐友犯了《刑法》第300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這完全是錯用法律條款,指控的犯罪事實沒有確鑿證據。

王全璋:「檢察院那邊過去也沒處理過這種案件,他們把這個10年之前媒體上對法輪功的誣衊性的宣傳當作證據來指控龐友,甚至把一些人給檢察院寫的勸善信,一些真相材料都當作證據來使用,證明龐友是一個所謂的骨幹人員,當時檢察院這種氣勢洶洶角度來看,好像不是那麼好。」

但是,龐友在法庭上堅持自己無罪,法院又拿不出所謂的犯罪證據。法院還首次在判決書裡,寫上了對所謂的「犯罪行為」引發後果的判斷,得出結論是「情節輕微,沒甚麼危害性後果」。因此龐友被無罪釋放。王全璋說,如果中共法院稍微研究一下刑法300條,就會發現法輪功案件是不構成犯罪的。

龐友原是北京朝陽區窪裏鄉奧運村規劃辦主任,之後還擔任過北京旭日房地產開發公司總經理。中共開始迫害法輪功後,龐友先後8次被非法抓捕,經歷冤獄長達12年。這次他被抓後,今年1月中旬到3月末,有一千多名北京各界民眾自願簽名或按手印營救龐友,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學員。

新唐人記者李韻、舒燦採訪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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